2015年乐昌市高中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拓宽人才引进渠道,切实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若干问题的请示通知》(韶府【2010】58号)、《乐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市直高中学校自主招聘教师的意见》(乐府办【2013】179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 2015年我市高中学校实行自主招聘12名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职数(共12名)
乐昌一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体育各1名;
乐昌二中:语文、数学、物理、美术各1名;
城关中学:语文1名;
乐昌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音乐、学前教育各1名。
三、招聘条件、范围及方式
(一)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范围
1.招聘对象:国家“211”“985”工程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学历和专业要求。
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
3.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即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全日制研究生、在职特级教师、中学高级教师、地市以上名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年龄可放宽到35岁,即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4.户籍要求。户籍不限。
(三)招聘方式
1.自主招聘。考生根据职位选择应聘学校,自行联系学校报名。
2.采取笔试、面试(考核面试)的方式择优录用。
3.学校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提出录用意见,报送市教育局、人社局审核,再呈报市政府审批后签约。
4.考核由市人社局、市监察局、市教育局共同负责监督。
四、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方式:由学校组织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5年1月15-18日
(三)联系电话:
乐昌市教育局人事股0751-5556346(梁老师)
乐昌市第一中学 0751-5501019 (潘老师)
乐昌市第二中学 0751-5534586 (吕老师)
乐昌市城关中学 0751-5553204 (王老师)
乐昌市中职学校 0751-5503595 (黄老师)
(六)报名要求:
1.报名需持以下有效证件(证件不齐者视为不符合报考资格):
①毕业证(2015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提交毕业生推荐表)、教师资格证、户口本、身份证、学历鉴定证明(学历验证可由省教厅出具,或自行到学信网打印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注:应届毕业生不需提供毕业证、学历验证、教师资格证。
②由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由户籍所在地计生办出具,非未婚证;应届毕业生可由学校出具);
③在职人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交半身免冠小一寸同底彩色相片2张;
五、笔试、面试时间、地点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试内容及办法
1.笔试。做本专业高考试题。
2.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学科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课堂教学能力,以及仪表气质和思维反应能力。
面试采取随班上课的形式进行。随班上2-3节专业课及1节主题班会课。
七、计分办法
1.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
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考试资格,并在二年内不得参加我市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
①伪造学历或开具各种假证明的。
②请人代考或代人考试的。
③非法获取、知悉考试试题的。
④有其他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的。
2.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和政审。
3.考生综合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占40%,考核面试占60%。
八、待遇
凡被聘用的人员列入财政供养,使用事业编制,核定教师岗位,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培训、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
九、招聘工作程序
1.发布公告。通过网络形式面向社会,同时向高等院校发布招聘公告。
2.组织报名。报考工作由各学校具体负责组织,考生自行联系学校。
3.笔试、面试。
4.体检和政审。体检对象按同一职位,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等额确定。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2011〕134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政审由教育局组织进行。体检和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从报考同一职位的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5.录用。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以及职位与学科(专业)排名顺序,对经体检和政审合格的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录用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成绩相同的,考核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
6.公示。聘用结果通过乐昌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10天,接受社会的监督。
举报电话:市监察局0751-5552532 市人社局5571150
市教育局5567930 5562980
7.聘用。被正式录用人员,须签定服务六年以上协议书,按规定时间到市教育局和所分配的学校报到,未按期报到者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各专业拟聘用人选自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递补人选由市教育局和人社局根据该专业考生综合成绩,按规定要求和程序研究确定。
乐昌市教育局 乐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