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县大云中心学校
2012年优先招聘新教师实施方案
根据嘉善县教育局(善教人〔2011〕17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嘉善县大云中心学校2012年优先招聘新教师实施方案》。具体招聘考核事项通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并择优录取。
二、优先招聘的学科和人数
根据教育局下达的指标,优先招聘初中数学教师1名。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嘉善籍生源;
2.免费师范毕业生的招聘,按照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与浙江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浙教学〔2010〕147号)文件规定办理。
四、优先招聘的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符合《教师法》的有关规定,应具有与招聘学段、学科专业要求相一致的学历和教师资格(应届毕业生允许在毕业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知识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身体健康。
五、优先招聘的条件
符合下列优先招聘条件之一的即可到我校应聘:
1.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硕士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本科毕业生,大学期间获得国家级奖学金;
3.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本科毕业生,大学期间获得校级一等奖学金一次及以上或二等奖学金二次及以上;
4.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本科毕业生,大学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称号。
六、优先招聘工作程序
1. 优先招聘的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大云中心学校校务办公室。
3.报名时所需材料和要求:
①自荐书(包含本人学习工作简历、基本情况、教育教学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成绩介绍等内容);
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在校学习成绩证明(2012届毕业生可凭毕业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③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发证书的,报名时可凭学校有效证明,但录用报到时应提交原件);
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⑥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2届毕业生可凭毕业学校出具的师范类证明);
⑧近期一寸同底证件照2张(1张交学校,1张交人事科体检备用)。
4.报名确认
学校对报名对象所提交的材料当场进行资格初审并报教育局核查。
5.考核:教育局人事科资格审查核查合格后,在教育局的指导下组织进行考核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由学校统一组织考核。分教学基本功测试和教学能力测试两种形式,教学基本功测试成绩占30%,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占70%计算取得综合成绩。
(2)按考核综合成绩择优录用。
6.学校根据考核结果择优录用,确定拟聘用意向,并报县教育局人事科审核,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和公示。
7.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后对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对象与学校签订就业协议,聘用的教师全部实行人事代理。
七、其它事项
1.如发现在本次教师招聘过程中作弊、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或毕业时不符合本招聘条件的,将不予聘用;
2.本简章的解释权属嘉善县大云中心学校;
3.优先招聘联系电话: 84665769
嘉善县大云中心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