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玉溪新平县第一中学招聘教师通告
为规范、有序做好新平县第一中学提前招聘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语文教师1人、数学教师1人、英语教师2人、生物教师1人、体育教师“篮球专业”1人。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1、招聘范围:教育部直属六所免费师范生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和云南师范大学。
2、招聘条件:
(1)上述院校中2015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备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专业与招聘岗位相符);
(4)普通话二级乙等及其以上(语文岗位二级甲等);
(5)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相符。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招聘办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在县人大、县政协、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直接到云南师范大学等院校现场招聘。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地点
(1)现场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8日星期四下午2:00。
地点:云南师范大学呈贡主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101。
(2)寄邮报名时间:2014年12月25日止,以寄出日戳为准。
邮寄地址: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桂山街道文化路9号(教育局人事股 白剑),邮编:653499。
2、报名资格初审:提交个人简历、《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相关获奖证书、身份证等相关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根据报名情况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初审通过确定面试人员。
3、面试:主要采取自我介绍、说课、才艺展示等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确定拟聘用人员:根据应聘者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签订协议书。拟聘用人员面试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解决。
5、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必须由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件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携带与报考岗位要求相关的证书参加资格复审,验原收复印件1份。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不再递补。
6、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全面掌握了解拟聘用人员的现实情况,并对拟聘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若有玉人社发〔2012〕54号文件规定的10种情形之一的,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考生不再递补。
7、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可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生不再递补(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8、公示: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玉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9、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不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不递补)。聘用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诚信考试。考生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报考(录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及责任均由本人承担,并处5年禁考的处罚。
(二)报名初审通过后,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包括体检、考察不符合等),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四)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等全程监督。
五、报名咨询、监督电话
新平县教育局:0877-7011259(13887708188 白剑)
新平县人社局:0877-7015696
新平县纪检监察部门:0877-7771539
新平县教育局 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