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教育系统2014年面向县外公开选调 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了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中小学师资调配机制, 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逐步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素质,推进我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经县编委同意,决定面向县外公开选调教师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原华宁县户籍或夫妻分居需要照顾家庭的在职在编中小学教师。
二、报名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职业道德高尚,近三年年度履职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2、现仍然从事相应学科的教育教学工作,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
3、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三、选调岗位及要求
招聘学校 |
招聘岗位 |
岗位要求 |
华宁县第一中学 |
生物1人 |
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现担任高中阶段相关学科教学,有高中教师资格证。 |
华宁县第四中学 |
历史1人 |
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现担任初中阶段相关学科教学,有初级中学以上教师资格证。 |
华宁县第六中学 |
语文1人 |
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现担任初中阶段相关学科教学,有初级中学以上教师资格证。 |
宁州镇中心校 |
语文1人 |
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现担任小学以上学科教学工作,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
四、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选调的方式进行。
五、选调程序
1、本人提出申请,由现所在学校同意并报当地县教育主管部门批准。
2、申请人如实填写《华宁县面向县外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由现所在学校和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同时持选调申请和报名登记表报名。报名时交验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县级以上获奖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近期免冠照片2张。
3、资格审查。县教育局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根据选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
4、考试。考试由县教育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本次选调只组织专业技能测试,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选调岗位的拟调人员。
5、体检。拟调人员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云南省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出现不合格情况的,按专业测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自理。
6、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组织考察程序。
7、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经县招考领导小组同意,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学校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报名及测试
(一)报名。本次选调岗位不设开考比例,采取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最低控制分数为80分。测试成绩在80分以上的岗位按从高分到低分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人选;低于80分的则取消该岗位的选调。若同一岗位出现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并列,则根据获县级以上表彰奖励级别确定人选。
1、报名时间:2014年5月19日至5月28日下午5:30分,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华宁县教育局人事师训股。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电子邮件报名两种方式,选择电子邮件报者可填写《华宁县面向县外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中的个人填写部分,发至hn_gy@126.com邮箱,在规定的时间内自带指定的材料进行现场确认和接受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华宁县教育局人事师训股联系电话:0877—5011263
4、收费: 根据玉发改收费(2008)597号文件规定,每人收取专业技能测试费50元。
(二)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以课堂教学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面试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面试总分100分(教案30分,讲课70分)。
面试实行提前1小时抽取课题,现场备课,现场上课的方式进行(备课时间40分钟、上课时间20分钟)。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七、工作要求
报考者须留下有效的联系方式,整个选调工作期间,在组织招聘部门发出各项事宜通知的时限内,不按时到场者即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选调资格,请报考者自觉遵守。
华宁县教育局 华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