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婺城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2015年优秀普通高校毕业生简章
因工作需要金华市婺城区教育局拟招聘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优秀毕业生35名。招聘录用的有关情况如下:
一、招聘岗位情况描述
根据学校对学科教师的需求情况,本次招聘限于招聘以下学科教师:初中社会4名、中小学语文8名、中小学数学8名、中小学科学6名、中小学英语3名、中小学体育6名。
二、报名条件和要求:
(一)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中小学教师职业,服从组织安排;
(二)专业对口,具有与岗位相对应的教师任教资格或能保证在2016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的教师任教资格,不能如期取得教师任教资格的不能转正;
(三)具有较扎实的教育理论基础和较强的教学基本功;
(四)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五)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六)应聘者除符合以上五项条件外,必须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211”院校毕业生;
2.国家免费师范生;
3.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限第一批本科院校),并获得院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荣誉。
4.浙江省高等院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全能奖一、二等奖获得者或浙江省高等院校师范生学科竞赛一等奖获得者(限金华市生源)。
三、招聘录用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本次报名只接受12月13日浙师大招聘会现场报名,报名截止到12月13日下午3:30。
(二)报名者需提供的材料:能证明自己大学就读期间在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综合素质、教学能力等方面取得的成绩的相关资料及自我情况介绍。
(三)填写报名表。
(四)报名结束后,由婺城区教育局会同婺城区纪委、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材料择优选择部分优秀毕业生参加测试。
(五)进入测试环节的人员由婺城区教育局电话通知其本人,测试的有关情况另行公布。未进入测试环节的人员不另行通知,可以视自己具体情况根据婺城区2015年教师招聘简章的有关规定选择报考,招聘简章预计2015年春节前后公布。
(六)测试结束,按测试成绩确定拟录用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根据浙江省教师资格证体检标准。
(七)本次招聘婺城区纪委将全程监督,入围测试人员、拟录用人员通过婺城教育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八)考生提交的有关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因提供虚假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因各高校优秀毕业生评比的时间各不相同,以优秀毕业生身份应聘的考生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明,并在2015年6月底前递交相关文件、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九)2015年7月,应聘者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学籍档案等到婺城教育局办理报到手续,并签订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就业协议。如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能提交上述证件资料,按应聘者自动放弃签约处理。
四、本次录用人员由婺城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到婺城建城区范围内中小学和婺城中学、婺城小学、白龙桥小学任教。应聘者被正式录用后,至少在婺城区服务满六年才能提出调动申请(因组织工作需要的除外;因录用者违法、违规等原因不适宜继续任教的除外)。
五、提交报名表者视为认同本简章的各项约定,未尽事宜由婺城区教育局、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金华市婺城区教育局
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