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顺德区梁开初级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2015年顺德区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校师资需求缺口实际,现就2015年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学校情况简介
梁开初级中学位于顺德区政府所在地——大良街道中心城区,交通便利。校舍按照广东省一级学校标准设计建设,占地面积79905平方米,建筑面积56284平方米,绿化面积42000平方米。现有48个教学班,在校学生2200多人,实行寄宿制,是一所高标准、现代化、花园式、功能齐全、设备先进的公办初级中学。学校为年青教师住宿提供便利,提供周转房。
学校现有在编教师165人,其中,硕士(研究生)24人,本科134人,高级教师30人。拥有全国优秀教师、市、区级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11人;省、市、区级优秀教师及先进工作者32人,多位教师加入省级各学科教育专业委员会等学术团体,基本形成了一支敬业型、学习型、研究型的教师队伍。
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办学、深化改革,发扬“击水中流”的开中精神,认真落实“以人为本、科研引领、规范管理、整体发展”的办学思想,努力践行“人人成功、差异发展”的办学理念,“自信、自主、自律、自强”的优良校风进一步形成,创造了较高的办学水平和较好的办学效益,是全国中小学科研兴校示范基地、中国民航科普基金会航空科普教育基地、广东省一级学校、广东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佛山市优质学校、佛山市心理健康教育达标学校、佛山市青少年“三模”培训基地、佛山市校园安全先进学校、顺德区先进学校、顺德区文明单位、顺德区德育示范学校、顺德区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学校、顺德区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等。
二、招聘需求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初中数学教师2名、初中英语教师1名、初中物理教师1名。
(二)招聘范围
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毕业生(含已办理暂缓就业的2013年、2014年毕业生)。
区内公办在编在册教师不得报考。
(三)资格条件
符合《2015年顺德区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方案》的招聘基本条件。
三、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资格审查和面试初试
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1日前,逾期不再受理。
2、学校地址及收件人: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南区延年南路梁开中学办公室收,邮编:528300。电话:0757-22630192。联系人:余老师。
3、报名及提交材料方式
应聘人员进入http://portal.sdedu.net,点击“顺德区中小学公开招聘专栏”,选择“公开招聘报名”网上选择我校和岗位报名(上传电子版照片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
网上报名成功后,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将个人纸质应聘材料(纸质材料的右上角注明应聘学科)直接送至学校行政楼三楼办公室,同时进行面试初试。逾期不再受理。
个人纸质应聘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含家庭成员情况、初中以上学习简历、获奖情况)、学历证书(须附成绩单)、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获奖证书、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全身生活彩照一张等。
4、验核材料及面试初试
学校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查应聘人员的资格。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网上报名情况,按照招聘条件,对照应聘人员递交的书面招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同时进行面试初试,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复试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的个人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电话通知其到校面试复试。
1、面试时间及人员名单:2014年12月15日在本校网站上公布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及具体的面试时间,请应聘人员登录http://www.lkzx.net查询。
2、面试形式:采用说课(试教)、答辩、教师基本素质考查等形式,考察应聘对象的综合能力。面试复试中说课(试教)和答辩环节将进行全程录像录音。
3、面试内容:涉及应聘对象的基本教育素质(包括仪表仪态、教育理念、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等)和教育教学能力(包括专业知识等)。
4、面试评分:面试总分为100分,70分为合格。
5、公布成绩:面试成绩将会公布在学校网站(网址:http://www.lkzx.net)的“学校公告”栏,2014年12月31日后相关人员可自行查看面试成绩。
6、推荐参加笔试人选:招聘面试考核小组在面试成绩合格(≥70分)的应聘对象中,根据个人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笔试人选数与招聘职位数(2n+1):1的比例向顺德区教育局推荐参加笔试人选。学校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电话通知相关人员。推荐笔试的应聘人员需在顺德教师招聘网站确认笔试报名。
(三)笔试、体检、公示等环节由顺德区教育局统一安排。
(四)录用
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由顺德区教育局通知后,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学校实行聘用,签订聘用合同,享受顺德区内在编公办教师待遇。新聘用的应届毕业生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四、其他事项说明
1、凡在高等院校学习期间受过院校处分的学生不予以招聘。
2、在招聘过程中作弊或具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决不录用。
3、应聘人员要自行对照招聘条件,确保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报名应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导致在招聘的各环节被取消资格的,由应聘者承担责任,本校不负任何责任。
本公告解释权归顺德区梁开初级中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咨询电话:0757-22630192,22630021
佛山市顺德区梁开初级中学
201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