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顺德区大良街道南江初级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2015年顺德区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校师资需求缺口实际,现就2015年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学校情况简介
顺德区南江初级中学于1988年5月创办,是佛山市一级学校。目前办学规模为28个教学班,学生1202人,在编教师95人。多年来,学校秉承“传承经典文化,培育现代人才”的办学理念,充分发扬“以人为本,艰苦奋斗,团结协作,追求卓越”的南中精神,坚持“让学生成功成才,让家长放心开心”的服务宗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力打造有文化内涵的儒香和谐校园。学校先后荣获广东省第十二届教育管理科学吴汉良奖二等奖,广东省诗词教育先进单位、佛山市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单位、佛山市朝阳读书活动先进集体、佛山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单位、佛山市师德建设先进集体、顺德区先进学校、大良街道德育工作先进学校等光荣称号。现在,学校新校规划改建工作已经进入全面着手阶段,实现改建后的学校在硬件上将是一所与顺德新城区地理位置相适应的基础设施完备、环境优美,高标准、现代化的学校。
二、招聘需求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现因学校发展需要,诚聘下列学科教师:
招聘学科 |
物 理 |
化 学 |
历 史 |
招聘人数 |
1 人 |
1 人 |
1 人 |
(二)招聘范围
根据我区学校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要求,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毕业生(含已办理暂缓就业的2013年、2014年毕业生)和在职人员(含已经在各地政府人事部门办理人事代管或接收手续的留学回国人员)择优招聘教师,在职人员须具备干部身份。区内公办在编教师不得报考。
(三)资格条件
符合《2015年顺德区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方案》的招聘基本条件。
三、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1日前,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形式。
应聘人员进入http://portal.sdedu.net,点击“顺德区中小学公开招聘专栏”,选择“公开招聘报名”网上选择我校和岗位报名(上传电子版照片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
网上报名成功后,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将个人纸质应聘材料(纸质材料的右上角注明应聘学科)直接送至学校或将应聘材料邮寄到学校,于2014年12月13日前寄达(以签收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学校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南江居委南江中路16号,邮编528300。联系人:林老师(手机:18929971533、办公室:0757—22321078)。
应聘者需向学校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个人简介,除了对自己的履历进行介绍外,要注明特长、学业成绩;通讯地址、联系电话、近期彩色生活照一张。
(2)学历证明(应届毕业生须附成绩单复印件)、身份证、各类资格证、考试成绩单、获奖证书、户口本等复印件。
3、资格审查
2014年12月17日前,学校负责对应聘人员网上报名的信息及递交应聘纸质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二)面试
1.面试名单公布: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学校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于2014年12月15日电话通知相关人员到学校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及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于2014年12月15日在学校网站(网址:http://njzx.sdedu.net)“通知公告”栏公布,请各位应聘者关注学校的公布,按时到学校参加面试,过期不侯。
2.面试时间:
面试分初试和复试。为确保公平、公正,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初试环节,初试合格者进入复试环节,初试只作为一个筛选的环节,初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1)初试时间:初试时间为2014年12月22日,初试结束后,当面公布进入复试阶段的应聘者名单,同时,各应聘者的初试成绩即日公示在学校网站(网址:http://njzx.sdedu.net)“通知公告”栏(备注:成绩公布不公示应聘者姓名,替以初试的抽签编号)。
(2)复试时间:复试时间为2014年12月23日。
3.面试地点:顺德区南江初级中学。
4.面试形式采用说课(试教)、问题答辩、教师基本素质考察等形式,考核应聘对象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基本功等。
5.面试评分:面试总分(即复试成绩)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
6.面试成绩(即复试成绩)公布:复试结束后,当面公布复试阶段的应聘者成绩,同时,各应聘者的复试成绩即日公示在学校网站(网址:http://njzx.sdedu.net)“通知公告”栏(备注:成绩公布不公示应聘者姓名,替以复试的抽签编号)
7.推荐参加笔试人选:招聘面试考核小组在面试成绩合格(≥70分)的应聘对象中,根据个人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笔试人选数与招聘职位数(2n+1):1的比例向顺德区教育局推荐参加笔试人选。推荐笔试的应聘人员需在顺德教师招聘网站确认笔试报名。
(三)笔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由顺德区教育局统一安排。
(四)录用。
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由顺德区教育局通知后,按常规办理毕业生接收或人事调动手续,学校实行聘用,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其中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一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四、其他说明情况
(一)本公告如与《2015年顺德区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方案》有冲突,则以后者为准。
(二)凡在高等院校学习期间受过院校处分的学生不予以招聘。
(三)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舞弊行为的,按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处理。
(四)本公告解释权归顺德区南江初级中学教师招聘考核小组所有。
咨询电话:办公室0757—22321078、手机18929971533
顺德区南江初级中学
201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