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第四中学选聘教师简章
为振兴高中教育,根据张家口市教育局、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家口市编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市直属高中自主招聘教师工作的通知》精神,河北省张家口市第四中学现面向东北师大选聘2015届毕业生19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学校简介
张家口市第四中学现为河北省省级示范性高级中学,创建于1954年,学校位于张家口市桥西区清水河中路33号,占地面积95亩,现有在编教职工246人(其中专任教师198人),学生近4000人,已形成一支以高级教师为学科带头人,中级教师为教学骨干,年龄结构合理,教学经验丰富,爱岗敬业的高素质队伍。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
三、选聘学科与名额
高中语文教师6人 高中数学教师3人
高中英语教师3人 高中物理教师2人
高中生物教师2人 高中政治教师1人
高中地理教师1人 高中历史教师1人
四、应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德好,身心健康;
2.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3.在大学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教学基本功扎实;
4.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一本)及以上毕业生;
5.学位要求:学士及以上;
6.经学校初审考察合格后方可面试。
五、选聘流程
1.有意应聘者,报名时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携带粘贴照片的自荐书和《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
2.根据自荐书我校选聘领导小组进行初审,确定面试人员。
六、录用方式
选聘合格后,我校将与应聘者签订《就业协议书》,并组织相关人员到张家口市当地指定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接受体检,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如选聘合格者签订《就业协议书》后违约,须向我校交纳1万元违约金。
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满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不予聘用。
七、薪资待遇
选聘合格后,根据国家政策办理正式入编手续,执行河北省工资标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丛主任 15832351963
王主任 19331336869
刘主任 15832351328
张家口市第四中学
201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