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委党校2015年公开招聘2名教师公告
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员会党校是区委直接领导下的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骨干的学校,是区委的一个重要工作部门。为进一步发挥党校干部教育培训主渠道、主阵地的作用,更好地适应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要求,经区人社局同意,特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教师,现将有关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人数及性质
1、招聘人数:2名
经济学专业1名
法学专业1名
2、性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
三、招聘条件
1、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35岁以下;非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35岁以下,限本市户籍。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以2014年12月31日为准;
2、中共党员;
3、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和教学科研咨询能力,能在党校干部教育培训事业中发挥应有的作用,有教学、科研经验者优先;
4、身体健康。
四、组织报名
1、由区委党校组织公开报名工作。本次招聘报名和资格初审同时进行。
2、报名日期为2014年11月17日至2014年12月31日(以报名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3、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4、报名和资格初审。请有意应聘的人员将个人简历、应届毕业生推荐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发表论文复印件、奖励证书复印件、一寸照片等相关资料寄往我校,2014年12月31日截止。(地址:普陀区灵石路1430号,邮编200065,请在信封上注明应聘岗位)。
5、通过报名资格初审人员,参加普陀区委党校组织的招聘考核。
五、考核方法和时间安排
招聘考核由笔试、面试等组成。
1、2015年1月中旬由区委党校组织报名人员参加笔试。笔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笔试时请携带身份证。
2、3月上旬将按招聘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具体名单由区委党校通知本人。
3、3月中旬由区委党校、区人社局组织面试(含试讲)。
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组成,面试不及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六、聘用方式
根据招聘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名单;经组织考核、资格复查、体检、政审、信用评估及学历认证等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区委党校按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的《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并按规定在聘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聘用期内按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符合政策规定能落户上海的,单位将协助办理落户手续。
七、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上海市普陀区灵石路1430号(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党校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56071272
邮政编码:200065
邮箱:wuwf@shpt.gov.cn
联系人:吴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