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朝阳市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考试报名通知
一、报名条件
凡国民教育系列院校培养的非师范类本专科毕业生(含在籍生)均可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考试。其中,申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须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申报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须专科及专科以上学历。
二、报名时间及办法
考生须于12月1--15日(上午8:30—11:20,下午13:00—17:00)到市招考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朝阳市教育育局一楼大厅)。考生可坐5路或6路公交车到市教育局下车。
考生报名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有关学业证明及复印件。报名时须留存身份证和毕业证复印件或学业证明原件,缴纳报名考试费。考生须按要求准确全面的填报本人相关信息,进行摄像。由报名点打印出考生信息并经考生本人核实无误后,签字确认,报名点留存。
各报名点除考生自愿的情况下,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考生参加补习班,收取补习费用,如发现此类事件,省招办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严肃查处,并取消报名点的资格。
三、报名点及联系电话
朝阳市凌河街四段483号(朝阳市教育局办公楼一楼)
施老师,郑老师 0421-2617198
四、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考试科目为:教育学(中学)、教育心理学(中学);教育学(小学)、教育心理学(小学)。
考试时间为2015年3月14日
上午:9:00-11:00 教育学(中学)、教育学(小学)
下午:13:00-15:00 教育心理学(中学)、教育心理学(小学)
报考中学(含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须考教育学(中学)、教育心理学(中学);报考小学(含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须考教育学(小学)、教育心理学(小学)。
五、收费
根据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财政厅文件的要求,教师资格理论考试收费标准为38元/科,考试科目为教育学、心理学。
六、成绩查询及合格证书领取
考试结束1个月后,考生可到各市招考办查询考试成绩,并领取考试合格证。
考试合格证有效期三年。
有关考试安排、考试成绩发布及以后相关事宜,请考生关注朝阳招生考试网(www.cyzsks.com)
朝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201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