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报名条件
凡国民教育系列院校培养的非师范类本专科毕业生(含在籍生)均可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考试。其中,申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须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申报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须专科及专科以上学历。
二、 报名时间及办法
考生须于12月1--15日到市招考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考生报名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有关学业证明及复印件。报名时须留存身份证和毕业证复印件或学业证明原件,缴纳报名考试费。考生须按要求准确全面的填报本人相关信息,进行摄像。由报名点打印出考生信息并经考生本人核实无误后,签字确认,报名点留存。
各报名点除考生自愿的情况下,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考生参加补习班,收取补习费用,如发现此类事件,省招办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严肃查处,并取消报名点的资格。
三、报名点及联系电话
沈阳师范大学教师专业发展学院(只接纳本校学生报名) |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53号 | 闫老师 | 024-86576710 |
沈阳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只接纳本校学生报名) | 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2号 沈阳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312室 | 路老师 | 024-86901012 |
沈阳体育学院教务处(只接纳本校学生报名) | 沈阳市苏家屯区金钱松东路36号 | 张老师 | 024-89166337 |
沈阳大学教育学院(南校区)(接纳本校学生及社会考生) | 沈阳市大东区联合路54号(南校区一号楼B221室) | 李老师 | 024-62721379 62721397 |
辽宁大学(只接纳本校学生报名) | 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58号 | 田老师 | 024-62202275 |
四、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考试科目为:教育学(中学)、教育心理学(中学),教育学(小学)、教育心理学(小学)。
考试时间为2013年3月16日
上午:9:00-11:00 教育学(中学)、教育学(小学)
下午:13:00-15:00 教育心理学(中学)、教育心理学(小学)
报考中学(含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须考教育学(中学)、教育心理学(中学);报考小学(含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须考教育学(小学)、教育心理学(小学)。
五、收费
根据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财政厅文件的要求,教师资格理论考试收费标准为38元/科,考试科目为教育学、心理学。
六、成绩查询及合格证书领取
考试结束1个月后,考生可到各市招考办查询考试成绩,并领取考试合格证。
考试合格证有效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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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大纲:教师资格考试全国统考考试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