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 善 县 教 育 局
嘉善县2012年度义务教育学校教师
优先招聘实施意见
局属各学校(单位)、各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各民办学校:
根据嘉善县教育事业“十二五”改革和发展的总体规划,为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拓宽教师引进渠道,满足我县义务教育学校对优质师资的需求,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县教育系统的实际情况,现就2012年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优先招聘工作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优先招聘的人数
2012年度优先招聘初中教师5名,小学教师11名,合计16名(招聘学校以及学科分布见附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嘉善籍生源;
2.免费师范毕业生的招聘,按照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与浙江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浙教学〔2010〕147号)文件规定办理。
三、优先招聘的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符合《教师法》的有关规定,应具有与招聘学段、学科专业要求相一致的学历和教师资格(应届毕业生允许在毕业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知识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身体健康。
四、优先招聘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毕业生,可直接到有优先招聘指标的学校报名应聘:
1.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硕士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本科毕业生,大学期间获得国家级奖学金;
3.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本科毕业生,大学期间获得校级一等奖学金一次及以上或二等奖学金二次及以上;
4.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本科毕业生,大学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称号。
五、招聘工作程序(略)
六、招聘的其它事项
1.如发现在本次教师招聘过程中作弊、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或毕业时不符合本招聘条件的,教育局将不予聘用;
2.招聘公示结束后,如遇聘用人员变动,不再替补,该校优先招聘的名额转为普通招聘;
3.本简章的解释权属嘉善县教育局;
4.公开招聘联系电话:0573-84023497或84125280或84027236。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