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扶余市教育局2014年秋季教师资格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各单位: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市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受理申请人员范围将对全市在编、在岗教师及社会人员进行相应教师资格的申报认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请认定范围
我市2014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统一实行网上报名,采取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认定人员范围为教育系统在编教职工,及社会人员中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人员。
1、松原市教育局负责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具体条件: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相应等级的普通话证书,非师范类毕业人员需同时具备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并且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工作所在地在松原市的中国公民。申请人可在受理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
2、扶余市教育局负责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教师资格。具体条件是:(1)分别具备专科,中师,幼师以上学历;(2)具有相应等级的普通话证书;(3)非师范类毕业人员需同时具备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工作所在地在扶余市的中国公民。申请人可在受理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
二、网上报名阶段
报名时间为2014年10月8日-2014年10月31日,申请人员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网址: http://www.jszg.edu.cn
三、现场确认阶段
(一)时间:2014年11月1日――2014年11月11日。(周六、周日休息)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二)申请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现场确认地点在松原市教育局人事科,电话0438-2113160,地址:松原市宁江区沿江东路689号。
(三)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现场确认地点在扶余市教育局人事科,电话0438-5865592,地址:扶余市教育局综合办公楼。
(四)由申请者本人到现场进行确认并携带以下资料:
1.网上报名的报名号;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需反正面打印);
3.本人户口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需提供学业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
6.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需提供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8.《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由所在单位鉴定或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鉴定);
9.申请认定中等职业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要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0.小二寸彩色照片4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的相片为同一底版,其中2张贴在申请表上,剩余2张用曲别针别在申请表封皮上,相片后面写上姓名)
11.所有复印件均需用A4纸打印。
扶余市教育局
201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