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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四平市2014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时间:2014-09-25 10:32:02 点击:

吉林省四平市2014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1.2014年及之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含全日制教育硕士,下同),可持毕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已通过省考全部科目并取得省教育学院颁发合格证的人员(含参加下半年省考补考合格人员),可继续按照国考前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要求,报名申请下半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参加由当地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测试合格、符合认定条件者可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2.我省参加下半年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人员,合格成绩于2015年初发布,不参加本次秋季教师资格申请。

3.我省下半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请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和个人信息查询。下半年网上报名时间为10月1日至10月31日,各地现场确认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由各认定机构根据实际确定并组织实施,请广大申请人关注所在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信息。下半年全省各地认定工作须在12月5日前完成,不得延误。

*2015年起,原省考成绩及合格证不再适用,所有省考未通过或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未通过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必须参加国家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及面试全部项目。再次提醒取得省教育学院颁发合格证的人员(含参加下半年省考补考合格人员)务必及时参加本次教师资格网报申请,不要错过。

*2014年新聘特岗教师按照《吉林省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吉教联字[2014]22号)要求,由服务县教育行政部门对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的未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免费认定与教学层次相应的教师资格。明年起“特岗计划”相关政策将按照国家考试要求做相应调整。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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