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蓥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4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根据《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我省2014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川教资〔2014〕03号)、《广安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4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将2014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
(一)时间:9月15日—10月15日。
(二)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三)操作流程
1.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
2.核对所填报考信息。
3.确认无误后提交报考信息。
4.用A3纸双面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含承诺书),并下载“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A4纸打印),如实填写(手写)。
5.报名结束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考生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四)注意事项
1.请务必牢记自己的网报号、登录密码、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
2.网上报名时必须按要求上传照片。
3.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和现场确认时所交的照片必须一致。
二、现场确认
(一)时间:10月16—17日(工作时间)。
(二)地点:华蓥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二楼大厅)。
(三)必备的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含承诺书)一式二份;
2.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3.工作证或户口簿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4.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5.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在职教师所在学校)出具的对本人思想品德鉴定材料一份(思想鉴定表在www.jszg.edu.cn中有统一格式,必须使用此格式);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注:以上复印件必须加盖所在单位(街道办事处或镇〈乡〉人民政府)公章。
7.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
(1)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单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
(2)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
8.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及申请另一类教师资格的人员:合格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自考成绩单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所在单位〈档案管理部门或街道办事处或镇〈乡〉人民政府〉公章,验原件);
9.近期2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3张。
(四)注意事项
纸质材料用标准的牛皮纸档案袋装好。
三、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一)时间:10月24日上午8:00。
(二)地点:双河小学。
(三)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价函〔2008〕99号)文件的规定,收取200元/人。
(四)测试方法、程序
1.测试方法
主要通过说课、面试的方式进行。评议组拟定各学科10个说课题目和面试问题,将说课题目提前通知给测试人员,测试人员按照确定的10个课题撰写说课教案,做好说课和面试准备。
2.测试程序
(1)评委培训:组织评委学习《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办法(试行)》等文件,明确测试有关要求;
(2)分组测试。测试人员随机抽取说课课题,面向评委进行说课,说课结束,评委提问,进行面试,测试时间不超过35分钟。测试人员在结束后将教案交联络员;
(3)评委评分。测试结束,评委按照测试标准分别评出说课得分和面试等次,并交联络员统计汇总;
(4)集中表决。所有测试工作结束,由各组负责人主持,逐一对测试人员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是否合格进行表决,根据表决结果,各学科组长在《审查表》相关栏加注意见。
(五)注意事项
1.测试的题目将于10月17日左右在“华蓥教育网”上公布,请注意查看。
2.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人员,请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备课教案及笔、纸等必须的用具。
四、体检
(一)体检时间:10月30日上午7:30。
(二)体检地点:待定。
(三)收费标准:由医院确定。
(四)体检项目、标准及办法: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川教〔2004〕295号)、《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及《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体检前一晚素食,当日早晨空腹。届时,请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在华蓥市教育局三楼会议室集中,然后统一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
五、证书颁发
(一)时间:11月10日—20日。
(二)地点:华蓥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二楼大厅)。
华蓥市教育局
201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