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教育局关于2014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教师进修学校:
根据省教厅《关于开展我省2014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川教资[2014] 03号),今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从2014年9月15日开始至12月10日止。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
1、秋季认定工作准备时间:9月15日之前;
2、向社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发布认定信息时间:9月15日之前;
3、全区统一认定时间:9月15日---12月10日;
4、网上报名时间:9月15日---10月15日; 申请人网上报名登录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5、现场确认时间:9月15日---10月15日(不含节假日)
6、体检、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时间:10月16日---10月31日。
7、证书制作及颁发时间:12月1日---12月10日;
8、本次认定结束时间:12月10日。
今年秋季不面向应届毕业生开展教师资格认定,非师范类毕业生不得申请认定小学及以下教师资格。
二、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材料:
2014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实行“网上报名”程序。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在网上报名后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签名。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填写申请信息后打印并贴上照片(教师资格申请表填写后用A4纸正反面打印,封面和填表说明为第一页,申请表内容及认定机构意见为第二页);
2、身份证影印件(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
3、学历证书影印件、及毕业生登记表、学业成绩(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非师范类毕业生还需提供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成绩;
4、体检表(一式一份);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影印件(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
6、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或者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7、近期同底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二张;(办证书用,请修剪好,所有粘贴相片、上传照片、办证照片必须一致);
8、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但应提交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复印件(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
9、申请人员自备纸质标准《档案袋》1个,并将所有申报材料按目录顺序装入档案袋内,便于查询和保管。
三、要求:
(1) “网上报名”结束后不再办理报名事宜(以前网报过没有通过的人员,本次应重新报名)。
(2)思想品德鉴定表由工作单位或所在社区盖章;
四、收费标准
按川价函[2008]99号文件精神,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每人收取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费200元,体检费由承检医院按照体检标准收取。
联系电话:0813-2201511
附件:1、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2、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大安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二○一四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