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宜宾市高县教育局关于2014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川教资(2014)03号文件要求和宜宾市教育局的统一安排部署,现就今年秋季我县开展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对象及认定权限
(一)受理对象
1.户籍在高县行政辖区内的人员。
2.户籍在高县外的人员:要求在高县行政辖区内有固定工作单位且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时间满三年及以上。
(二)认定权限
宜宾市教育局受理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高县教育局受理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
(一)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9月15日(8:00)—10月13日(17:00)
2、网上报名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3、申请人体检时间:9月15日—10月13日
4、报名资料现场确认时间:10月14日—10月17日
5、报名资料现场确认地点:高县教育局教育股
6、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时间:10月31日
7、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地点:高县教育局三楼会议室
8、证书制作及颁发时间:11月20日—12月10日
9、本次认定结束时间:12月10日
(二)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
1、申请认定上述教师资格的人员请登录“宜宾教育网”,按照《宜宾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4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要求办理。
2、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工作后,务必于10月14日—10月17日之内带上相关资料到高县教育局教育股进行申请条件确认。
三、教师资格认定报名程序及认定流程
1、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2、申请人网上注册,设置密码。(请点击“首页”右方中的“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申报。)
3、申请人按要求填写申请信息并提交,完成网上报名,牢记设置的密码。
4、网上下载《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附件1)到户籍所在地(指社会人员)人民政府或工作单位(指在职人员)填写(不能用圆珠笔填写),并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5、申请人报名资料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所需资料: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网报成功后到认定机构确认无误后再打印一式二份,并在“承诺书”上签名确认);⑵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⑶学历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⑷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⑸《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一份);⑹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办理证书用);⑺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一式一份);⑻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复印件(一式一份)。⑼在职教师还需提供2013—2014学年度考核表复印件(一式一份)。所有复印件均需提供原件验证。
6、体检。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高县中医院——所在地:文江镇)进行体检。
7、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经认定机构初审必须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人员需填写《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在认定机构领取),并参加统一组织的测试。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通知及说课题目将于10月25日前在“高县教育信息网”上发布。
8、申请人等待资格审查并可网上查询教师资格认定结果。
9、申请人认定通过可于规定时间内领取《教师资格证》。
四、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注意2014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的时间安排。“网上报名”结束后不再办理报名事宜,申请人资料现场确认时间结束后不再受理认定材料。
2、网上报名需准备电子照片。规格是: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相片格式必须是jpg,必须是近期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相片,清晰、完整。
3、凡填写的表格,要求要贴照片的,均应贴上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所贴照片应与所提交的电子照片和所交办证用的照片为同底照片(共需5张)。
4、表格一律用钢笔或铅字笔填写,不得用圆珠笔或铅笔填写。
5、网上录入的信息凡涉及地点或者单位的,均应录入全称,如:XX省XX市XX县XX单位——四川省宜宾市高县文江镇中心校;户籍所在地只录入到镇(乡),如:四川省宜宾市高县文江镇。
6、在职教师通过各种途径自学提高了学历,申请高一级教师资格证,原师范专业学历文凭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有效。(如:原来是在职小学教师,原学历为中师,通过自学获得了大专文凭,申请认定初中教师资格,可以凭中师文凭中的教育学、心理学成绩认定,不用参加大自考的B类教育学、心理学考试。)
7、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宜请咨询高县教育局教育股黄颖,联系电话:5416615,电子邮箱:jyg5416615@126.com。
附件:1、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2、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