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县教育局关于2014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事业单位(学校)、社会人员:
根据省、市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的工作安排,现就2014年秋季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我县公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3.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学校毕业不能作为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
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学校毕业不能作为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5.普通话水平: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和小学教师资格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甲等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6.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二、申请程序及办法
(一)网上报名
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点击“网上申报”栏目,再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申请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的人员认定机构选择“四川省-自贡市教育局-荣县教育局”。
网上报名时间:9月15日—9月25日;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10月17日、现场确认地点:荣县教育局五楼会议室
已在网上报名成功的申请人员提交申报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相关表格填写、打印要规范,所传照片要符合要求。
(三)体检
体检时间:10月22、23日、地点:另行通知
经现场确认通过人员,按认定机构安排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体检完后体检表统一由体检医院交教育局。体检注意事项见《体检须知》(附件四)。
(四)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1)非师范类申请人员;
(2)在学期间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环节的师范类申请人员(不能提供档案中的“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的);
(3)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申请人员;
(4)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及学科(专业)评议组根据认定工作需要测试的人员。
参加测试人员需下载并双面打印《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附件四),测试前5天到荣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检测题目并缴纳检测费,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发证
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领取教师资格证。
领证时间:11月30日、领证地点:荣县教育局人事股
三、现场确认提供的材料(用纸质档案袋装好)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填写申请信息后下载打印并贴上照片,(不断页,正反面打印,封面和填表说明为第一页,申请表内容及认定机构意见为第二页)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过期身份证不予办理)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达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达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5)《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附件一,下载打印,由本人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街道、居委会填写盖章)
(6)《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一份(附件二,下载打印,只填首页信息并贴上照片,不断页,正反面打印)
(7)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提供:①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考试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签字并加盖档案保管部门鲜章)一份;②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原件或复印件(没有此件的可不提供)(签字并加盖档案保管部门鲜章)一份
(8)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提交《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9)需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员要提交《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附件三,下载正反面打印后,填写基本信息并贴上照片)
(10)近期正面半身免冠二寸彩色照片1张。(办证书用,请修剪好,所有粘贴相片、上传照片、办证照片必须一致
(11)在编在职教师还需提供上年度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签字并加盖学校鲜章)一份
四、收费标准
按川价函[2008]99号文件精神,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每人收取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费200元/人·次,体检费由承检医院按照体检标准收取。
五、认定机构电话荣县教育局人事股:(0813)6201448
六、注意事项
1、根据户籍所在地及申请资格种类选择不同的认定机构,申请表上的信息及联系电话要如实填写,关于师范与非师范专业性质的界定,必要时以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2、申请人员请牢记网上报名的注册信息,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及联系电话(必填),及时查询网上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体检、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及发证等环节,逾期不再办理。因个人原因未履行相关责任而导致的申报异常,由申请人本人承担所有责任。
3、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请登陆自贡市教育网站查询。
4、普通话等级水平测试人员可到自贡市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自贡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内)报名参加检测。咨询电话:2110952。
5、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补学和考试时间,详情请咨询荣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电话:6203470
6、附件
附件一:思想品德鉴定表.doc
附件二:体检表.doc
附件三:能力测试表.doc
附件四:体检须知.doc
附件五:荣县2014年秋季工作时间安排.doc
二0一四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