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201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和《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结合我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际,对2013年下半年杭州市上城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杭州市上城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组织,杭州市上城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具体实施。
2.申请对象:凡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含2011年下半年起参加全国统考取得合格证明的人员),均可在受理申请期限内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人事档案所在地的区、县(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3.申请阶段及时间:根据教育部规定,201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报名结合现场确认的方法进行。我区受理教师资格申请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网上申报阶段:
9月30日—10月8日,各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报名表中的现场确认点必须填写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人事档案所在地的区、县(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点。上城区教师资格认定网络报名现场确认点信息表详见附件1。
第二阶段为现场确认、接受申请阶段:
10月10日—11日,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人事档案所在地为上城区的,到现场确认点上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上城区秋涛路242-2号(汽车南站对面))办理材料初审,申请人应当提供有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和有关表格(详见附件2)。
10月15日,统一组织体检,具体体检时间见现场确认点通知。
10月22日—23日,进行材料复审并接受申请。
4.有关教师资格种类、教师资格认定条件、资格认定申请程序等具体政策,可向上城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现场确认点咨询或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杭州.上城区”页面中的“行政审批”栏目中查询。
5.申请高中段教师资格的各申请人在进行网上申报后,根据上述时间、要求到各区、县(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点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的初审,合格后由各区、县(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点通知申请人体检的时间、地点。高中段教师资格认定过程中的笔试、试讲通知,认定的结果和领证通知等事项将由杭州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通过杭州教育网(网址www.hzedu.net)进行告知或公示,其中笔试、试讲的告知时间在11月14日左右,认定结果的公示时间在12月2日左右。请申请人务必注意浏览杭州教育网的告知或公示,了解自己的申请情况,杭州市教育局将不再通过其它途径进行告知或通知。
附件1:杭州市上城区教师资格认定网络报名现场确认点信息表.doc
附件2:201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注意事项.doc
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
2014年9月25日
附件1:
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网络报名现场确认点信息表
认定机构 |
现场确认点 |
现场确认点地址及乘车路线 |
联系电话 |
上城区教育局 |
上城区行政服务中心 |
地址:上城区秋涛路242-2号(汽车南站对面) 乘车路线:公交566、516、196、39、20路汽车南站下车;地铁婺江路站下车 |
87925911 |
咨询电话: 87925911、87802200、87835717
附件2:
201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注意事项
一、请申请人妥善保管个人密码及报名号,以便查询个人信息及修改信息(网报结束后个人信息将无法修改)。申请人注意:个人信息填写完毕后,须点击“提交”,系统将提示“注册成功”,注册完毕。
二、申请人除红色标识信息选项必填外,还必须填写“通讯地址”、“邮编”、“手机号码”,以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及时与申请人联系。
三、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1)现场确认流程
①材料初审:10月10日-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申请人随带相关材料(下附清单)至现场确认点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通知参加体检。
②体检:10月15日统一组织体检(确切时间另行通知)
③材料复审、接受申请:10月22日—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申请人至现场确认点办理相关手续、缴纳考试费用(随带补充材料)。
(2)现场确认地点:上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秋涛路242-2号(汽车南站对面))
四、现场确认申请人携带资料
(一) 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携带资料
(1)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暂无年限要求)、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均需复印);
(2)人事档案管理(代理)证明原件(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在上城区的)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籍在上城区的);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注册提交成功后,重新登录即可打印);
(4)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中下载,需填写完整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小2寸照片(证件照)一式四张(必须与网报上传照片一致,其中两张粘贴在申请表上。);
(6)体检表一份(确认点领取,并贴照片)。
(二) 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携带资料
1.非师范类毕业生
(1)身份证、学历证书(如为研究生学历随带本科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暂无年限要求)、教育学及心理学合格证书(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颁发,自发证之日起5年内有效)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均需复印);
(2)人事档案管理(代理)证明原件(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在上城区的)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籍在上城区的);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注册提交成功后,重新登录即可打印);
(4)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中下载,需填写完整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小2寸照片(证件照)一式四张(必须与网报上传照片一致,其中两张粘贴在申请表上);
(6)体检表一份(确认点领取,并贴照片)。
2.师范类毕业生:
(1)身份证、学历证书(如为研究生学历随带本科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暂无年限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均需复印);
(2)毕业成绩单、教育教学实习表、师范生证明各一份(1999年及以后入学的高等教育师范生须提供师范生证明,证明要求:如申请人属浙江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教务处出具证明;属浙江省以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师范处或学生处出具证明),成绩表、实习表须由档案管理部门注明复印自原件,并加盖公章;
(3)人事档案管理(代理)证明原件(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在上城区的)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籍在上城区的);
(4)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注册提交成功后,重新登录即可打印);
(5)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中下载,需填写完整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6)小2寸照片(证件照)一式四张(必须与网报上传照片一致;其中两张粘贴在申请表上);
(7)体检表一份(确认点领取,并贴照片)。
五、凡需参加教育教学能力考察测试的考生,请随带身份证,于11月7日上午7:45之前,到上城区教育学院(上城区官巷口枝头巷17号)报到。
六、高中段教师资格认定过程中的笔试、试讲通知、认定的结果和领证通知等事项将通过杭州教育网(网址www.hzedu.net)进行告知或公示,其中笔试、试讲的告知时间在11月14日左右,认定结果的公示时间在12月2日左右。请申请人务必注意浏览杭州教育网的告知或公示,了解自己的申请情况,杭州市教育局将不再通过其它途径进行告知或通知。
七、申请人需参加相关体检全部项目(如胸透等),请申请人根据自身身体情况酌情安排。
八、如出现报错确认点、认定机构等情况,更改截止日期为10月14日。
九、所有复印及打印材料须用A4大小纸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