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县教育局
关于开展2014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报名工作的通知
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规定,2014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继续采用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现就洞头县2014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申请人在报名期限内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户籍不在本市,但人事档案挂靠本地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员,可向人才交流中心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户籍和人事档案均不在本地的人员,应回户籍所在地申请。
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的对象,是指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及符合认定条件的历届毕业生。已获浙江省统考教育学、心理学合格成绩的人员和师范教育类毕业生不属于本次教师资格认定范围。
二、申请条件
申请参加中小学和幼儿园不同类别教师资格的人员,应
具备相应的学历条件: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考虑到政策的衔接,2011年及以前已经入学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幼师班)学生,取得毕业证书后,可以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取得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后,方可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
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网上申报
1.时间:2014年10月10日至10月17日
2.网址:http://www.jszg.edu.cn
3.程序: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资格认定网报”栏目,再点击“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进入网报系统,注册。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①进入系统 “申报人必读”栏目,申请人根据条件、范围、等要求进行网报。
②阅读“网上申报协议”确认服务条款栏目,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
③填报身份信息。申请人填写与全国统考姓名、证件号码、统考合格证编号相一致,必须真实、准确、无误。
④选择申报相应的教师资格种类、认定省份和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点”。申请人应根据各认定机构及其确认范围,正确选择相应的现场确认点。
⑤阅读网报“注意事项”。
⑥填报信息。按要求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进行核对。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因错报、瞒报而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⑦提交信息。填写完整个人信息并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即注册成功。
⑧修改信息。网报结束之前,点击首页“资格认定网报”,申请人可凭姓名、身份证号码、密码、 “登录”确认,方可进行“信息修改”(统考者姓名、证件号码、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不可修改)修改完毕,点击“提交”完成修改。
⑨打印表格。申请人在网上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四、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
(一)申报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现场确认
1.时间:2014年10月21日至22日
上午:8∶30——11∶00 下午:2∶00——5∶00
2.地点:洞头县教育局政工科(北岙街道县前路12号,咨询电话:63482326)
3. 现场确认考生携带资料
⑴《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格式统一用A3纸填报后网上打印;
⑵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⑶本人户籍或人事工作所在单位(包括挂靠各级人才交流中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⑷学历证书(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职、中职指导师教师资格,须提供本科学历和专科学历证书及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教学实习等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⑸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⑹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⑺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师教师资格的,须提交助理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⑻《思想品德鉴定表》(填报后网上打印,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或乡镇、街道填写并盖公章,其中“有无犯罪记录栏需派出所盖章”);
⑼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小二寸同底彩色照片4张。
4.现场确认机构
选择认定机构: 洞头县教育局。
选择现场确认点:洞头县教育局。
(二)申报高中、中职、中职指导师教师资格证现场确认
1.时间:2014年10月21日-22日
上午:8∶30——11∶00 下午:2∶00——5∶00
(各县具体安排的日期请仔细阅读网站申报说明)
2. 地点:温州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鹿城区惠民路光明桥审批中心大楼)。
3.现场确认考生携带资料(同上)
4.现场确认机构
选择认定机构: 温州市教育局。
选择现场确认点:温州市教育局。
五、教师资格认定专家评审、网络公示、体检
1.专家评审工作11月。(暂定)
2.高中、中职、中职指导师通过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者,经专家组评审后,(含师范教育类)网络公示一周,请登录温州市教师教育院网站查询。
初中、小学、幼儿园测试合格者,由县教育局组织专家评审后,网络公示。
3.通过认定合格者均须参加在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具体安排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六、发证日期
初定11月下旬前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七、结果查询
申请人可适时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个人各个申请时段的状态。申请状态一般有6种,即“网报成功,等待现场确认”、“申请材料不全”、“已现场确认,等待资格审核”、“审核通过未编号”、“审核通过已编号”、和“认定未通过”等。其中,“审核通过未编号”、“审核通过已编号”比表示已通过教师资格认定
八、其他说明
1.相关表格请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的“资料下载”上自行下载,下载地址为:http://www.jszg.edu.cn。
2.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
201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