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实优秀的师资力量,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根据我市中小学师资现状,经市人社局同意,决定2012年提前面向普通高校应届优秀毕业生招聘部分中小学(幼儿)教师,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指标
2012年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优秀毕业生招聘中小 学、幼儿园教师31名,具体招聘学校、职位、指标详见招聘需求表(附后)。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2、实行“设定职位、定向报名、统一面试、择优录用”原则;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1、本省生源第一批次录取的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成绩优秀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获得校级及以上应届本科优秀毕业生称号者。
2、本省生源2012年在教育部确定争创世界一流九所普通高校和“211工程”院校的应届本科优秀毕业生,报考职位均须对口专业。
3、本省生源2012年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优秀毕业研究生。
4、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机械、汽修、建筑、舞蹈、软件开发、网络工程、电子电工等职高紧缺学科和学前教育成绩优秀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四、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2、身体健康,能适应招聘职位工作需要。
3、符合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体检、考核、择优录用的办法进行。具体程序及办法是:
(一)报名。
1、时间:2011年12月29--30日上午8∶30—11∶00;
下午1∶30—4∶30。
2、地点:余姚市教育局(谭家岭西路142号)四楼组织
人事科。
3、办法:
(1)报名时随带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3张,同时随带身份证、学生证、就业推荐表以及与招聘条件相关的证件或有效证明材料。以上证件和证明材料需随带原件并上交复印件。
(2)报名时按招聘学校、学科职位定向填写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附上相关资料复印件,并接受资格初审。
(二)面试。经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不组织笔试,直接参加面试。面试前先有各招聘学校进行试教,然后由余姚市教育局、市人社局以及相关学科教师组成评委,进行专业和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同一职位有二人及以上参加面试的,则以面试成绩高者入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学校学科职位指标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组织体检,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空缺名额不再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四)考核。体检合格人员为被考核对象,考核主要考察被考核对象的德才表现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对在招聘中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参与“法 轮 功”等邪教组织,或受过各类行政(党、团)处分、刑事(治安)处罚的,考核确定为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五)聘用。
1、考核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7天无异议的,应聘者与教育局签定就业协议书,待毕业派遣报到后,办理聘用手续。
2、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造成招聘职位不足或空缺不再递补。
3、拟聘用人员逾期不按规定报到的,或不能在2012年8月31日前取得规定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4、新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人事代理和为期一年的见习期,见习期满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并经考核合格的,与学校签定正式聘用合同;如见习期满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并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5、新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62772218、62825622、62825610,
附:2012年余姚市面向优秀毕业生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表.doc
余姚市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