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普通教育研究室是杭州市教育局所属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加强学前教育管理、指导和教师培训工作,进一步促进我市学前教育发展,决定公开招聘学前教育教研员两名。根据《杭州市人事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
招聘岗位 |
人数 |
基本条件 |
其他条件 |
学前教育教研员1 |
1 |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 4.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6.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户口。 |
1.小中高职称;2.担任杭州市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区教育局(社发局)幼教管理干部、主城区范围内幼儿园园长职务5年及以上;3.年龄45周岁以下(1967年1月1日后出生)。 |
学前教育教研员2 |
1 |
1.幼教(小学)高级及以上职称;2.在杭州市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担任幼教管理干部、教研员、主城区范围内幼儿园园长职务3年及以上;3. 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屏风街8号市教育局202办公室,报名时间:12月29日至30日(9:00-11:00;14:00-16:30)。报名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任职文件、荣誉证书及能说明本人符合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1寸照片1张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三、考核
本次招聘采取直接考核,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的,经市教育局同意,可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杭州教育城域网公示七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杭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87025565。
杭州市普通教育研究室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