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前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安市前锋区教育和科技局
关于2014年广安市前锋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体检工作的公告
根据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安市教育局《关于2014年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精神,现将2014年广安市前锋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体检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
根据招聘职位及名额,按照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共129名(见附件)。
二、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颁布的《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川教〔2004〕295号)、《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人社部、卫计委、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三、时间和地点
2014年8月27日(星期三)进行体检。请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于当天上午7:00前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一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1张及体检相关费用400元,准时到广安市前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广安市前锋区前锋镇鑫鸿大道8号葳孚润滑油厂)报到,集中统一到体检医院参加体检,证件不齐或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并不再参加复检。
四、体检要求和有关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前一天应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避免剧烈运动。
(二)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体检前一天晚餐后不再进食,保证受检前禁水、禁食8-12小时。
(三)体检采取入闱封闭方式,参加体检的考生不得携带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已携带的按要求一律统一上交存放,未上交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体检资格。
(四)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报考职位等身份信息。违者按违纪处理并取消相关人员的聘用资格。
(五)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考生自负。
(六)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经区人社局、教科局核实后,可在该职位面试人员中按有关规定依次递补一次。
咨询电话:前锋区人社局0826—2889299
前锋区教科局0826—2861166
附件:2014年广安市前锋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体检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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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