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任丘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的公告
为解决农村小学、幼儿园教师缺员问题,进一步加强全市师资队伍建设,并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计划今年面向代课教师和社会应往届大中专毕业生招聘合同制教师350名,全部充实到乡镇小学、幼儿园,提高基层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一、招聘范围
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现在岗在册的代课教师和35周岁以下(1979年8月9日之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类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名额
招聘总名额350名,按科目分配招聘名额为:小学语文教师65名、小学数学教师65名、小学英语教师65名、小学计算机教师15名、小学音乐教师20名、小学体育教师20名、小学美术教师20名,幼儿教师80名。
为解决边远乡镇教师流出多流入少、师资严重不足问题,今年计划把招聘名额分配到各学区。名额多少依据各学区师资紧缺程度。具体分配方案见后附表:
三、安置原则
所招聘的合同制教师按各学区分配指标全部充实到乡村基层小学和幼儿园任教。对不服从分配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安置后5年内不允许跨学区调动。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2、身体健康。
3、学历和资格条件:
小学教师岗位:代课教师需具备国家承认的中专或以上学历;应往届师范类毕业生需具备全日制普通类大专或以上学历;应往届非师范类毕业生需具备全日制普通类本科或以上学历。上述人员均需具备小学或小学以上教师资格。
幼儿教师岗位:代课教师需具备国家承认的中专或以上学历;应往届师范类毕业生需具备全日制普通类中师(含)或幼师(含)以上学历;应往届非师范类毕业生需具备全日制普通类大专或以上学历。上述人员均需具备幼儿园或幼儿园以上教师资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纪律处分尚未解除的;
3、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4、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尚未有结论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4年8月11日-15日。代课教师由所在学区统一组织报名,应往届毕业生到市人才交流中心报名。报名时需带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统一用A4纸复印)、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4张。并认真填写《报考资格审查表》(此表需考生在任丘人事人才网自行下载打印)一式两份。此表内容为机打,涂改无效,本人于报名现场签字,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于2014年8月28日在人才交流中心领取准考证。报考岗位分为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英语、小学计算机、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美术和幼儿教师八个类别,每个考生只限报考一个科目的岗位。根据各学区名额分配情况填报个人志愿,可以报考两个学区,并填写是否服从调剂到其他学区。
(二)笔试
1、招聘合同制教师首先采取笔试形式,笔试前现场对所有考生逐一拍照,采集照片信息。考试按照报什么考什么的原则进行,内容主要包含所报科目同阶段的文化基础知识、教材教法、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理论等。报考小学教师的含部分初中及高中知识,报考幼儿教师的含部分小学及初中知识。
2、对在册在岗代课教师,按实际教龄测算,每任教一年计教龄分1分,达到或超过6个月不足一年的按1分计算,不足6个月按0.5分计算。
3、根据沧政办字[2004]94号文件精神,原为代课教师,1998、1999年考入青县幼师学校学习,2001、2002年毕业后继续任教的在册在岗代课教师,计优惠分5分。
在册在岗代课教师的笔试阶段成绩为笔试成绩、教龄分、优惠分之和,占总成绩的80%。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全市各科目招聘人数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采取授课、说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课堂组织能力、教育教学艺术、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
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本科阶段或研究生阶段为师范类的全日制普通类研究生学历报考人员,报名时只填写科目类别,不填报志愿,资格审查合格者可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满60分即可聘用,不占用招聘指标。
(四)录取
依据进入面试所有人员的总成绩(笔试阶段成绩X80%+面试成绩X20%)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首先聘用第一志愿的考生,如出现缺额,则从第二志愿中聘用,如再出现缺额则从服从分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调剂聘用,额满为止,面试人员不足的不再进行补录。上述过程中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情况,则并列人员全部确定为拟招聘人员。研究生面试成绩60分以上者即可录取,但不占此次招聘名额。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拟招聘人员名单均在每项工作结束后由任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任丘市教育体育局进行公示。
在公示拟聘用人员期间出现异议,经复核不合格以及在体检、政审和审档中出现不合格被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而出现空缺,不再补录。
六、聘用人员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填写《任丘市2014年招聘合同制教师聘用审批表》,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体育局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用期限3年,试用期和聘用期内参照国办教师待遇,所需资金由财政拨付。
附表:附表:2014年任丘市招聘合同制教师科目和人数一览表.rar
任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任丘市教育体育局
二O一四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