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咸宁市特殊教育学校教育质量和教学水平,促进特殊教育健康快速发展,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2名教师。
一、招聘条件
应聘者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残疾人教育事业,愿意献身特殊教育事业。
2、年龄在25岁以下(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生。
3、持有教师资格证书。
4、心理健康,身体无缺陷,五官端正,听力正常,身体符合录用人员体检条件。
二、招聘岗位
手语教师2人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4 年 9 月 2 日—9 月 8 日
(二)报名地点:咸宁市特殊教育学校
(三)报名方法、要求:
1、应聘人员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并提交一份个人简历及三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2、应聘者报名时须由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登记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材料。
3、拟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应达到1:2,未达到规定的比例,则减少岗位计划数,由招聘工作专班协商后通知考生调整。
(四)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证件及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由区教育局、区公务员局、特殊教育学校共同组织,总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学生专业素质与技能。
考试时间:2014 年 9 月 13 日
考试地点:咸宁市特殊教育学校
考试内容及方式:
1、特殊教育专业技能测试。(60分)
A、手语翻译字词、小短文(20分)。
B、听口头语言同步翻译为手语(20分)。
C、看手语同步译为口头语言(20分)。
2、说课。(40分)
主要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教师素养和课堂教学能力,内容为一个课时的说课,备课40分钟,说课10分钟。说课内容包括说教材、说方法(包括教法和学法)、说过程,要求用普通话说课,语言清晰,表达准确,仪表端庄,说课过程中,能够结合残疾学生的特点。
五、体检
按拟聘用岗位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由区教育局、区公务员局组织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遇有弃权或体检不合格时按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人社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付,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聘用
体检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公示期满,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公示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依次递补。
2014年9月15日至16日,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区编办、区公务员局办理编制、合同鉴证、人事代理及工资等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者,按自动放弃处理,作为岗位空缺,不论何种情况,一律不再递补。
七、纪律监督
1、加强领导。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何琼珍同志任组长,陈文钢、段永红、王宏高任副组长,周天俊、邹盛兴、张代兵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
2、严格纪律。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应聘人员,凡是在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它违法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属应聘人员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回避。
凡与本次招聘工作相关的信息将陆续在咸安教育信息网(www.xajy.net)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本方案由区教育局、区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区公务员局:0715-8328247
区 教 育局:0715-8327393
二0一四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