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县2014年城区中小学考调教师实施方案
根据《黔西县教师流动管理办法(试行)》(县通字〔2012〕59号)、《中共黔西县委 黔西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教育跨越发展的决定》(县发〔2013〕3号)和黔西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重新核定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编制的通知》(黔机编〔2014〕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黔西县城区中小学教师紧缺实际,决定公开考调部分乡镇教师补充城区中小学师资。为确保考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考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考调计划、发布考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公示、调动的程序进行。
二、考调职位
计划考调164名,其中高中(中职)44人,初中62名,小学58名。各考调职位详见《黔西县2014年城区中小学考调教师职位计划表》。
三、成立考调领导小组
组 长:李 涌(县委副书记)
副组长:张 锦(县政府副县长)
曾 科(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邹平娥(县人社局局长)
海 丽(县编委办主任)
卢永焕(县教育局局长)
李 宾(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柳春福(县财政局局长)
王应祥(县教育局常务副局长)
刘清贵(县教育局纪检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教育局,由卢永焕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应祥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考调日常事务等工作。
四、考调对象及条件
㈠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为人师表,身体健康。
㈡黔西县在乡镇学校任教5年及以上的公办教师(截止2014年8月31日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5年),本学年度任教学科学生成绩平均分在60分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㈢报考小学岗位,要求中师及以上学历,具备小学以上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高中(中职)岗位,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市级以上表彰或副高以上职称的可放宽到大专学历),具备高中教师资格。
㈣年龄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即196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
㈤近5年学科考试成绩或教材关考试成绩合格以上。
㈥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㈠现离职进修教师学习期未满的;
㈡离职进修教师扣减学习时间后教龄不满5年的;
㈢经教育局行文聘用在民办学校任教,现还在聘期内的公办教师;
㈣近5年内有违纪违法行为的。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㈠报名时间:2014年8月24日-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㈡报名地点:黔西县教育局人事档案股。
㈢报名办法:现场报名。
1.报考教师必须持乡镇教育管理中心出具的证明(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教师资格类别、在乡镇任教时间、近5年学科考试成绩或教材关考试成绩、本学年度所任教学科成绩平均值、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现任职学校等)。
2.报考教师须仔细阅读《报名表》、《实施方案》,在《报名表》上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后并用A4纸打印,同时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等相关材料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
3.报名教师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出现报名信息错误与证件不一致而影响整个考调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工作的始终,在考调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考调方案要求的,随时取消其考调资格。
4.报名时,必须签字承诺“重新参加新单位的岗位设置,服从新单位的岗位设置管理”。
5.收取考务费100 元∕人,并携带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彩照4张交报名处。
六、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笔试科目:按所报学段学科类别进行文化笔试,总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4年8月28日下午14:30。(8月28日上午12:00前在教育局人事档案股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学科报名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1:1.5的,免笔试环节,直接进入面试。
取消笔试缺考和笔试成绩为零分的教师面试资格。
七、面试
㈠面试采用试教方式进行。各考调岗位进入面试的考生,统一根据考调计划数及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1:1.5的比例确定。其中,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2014年8月30日上午8:00
面试教师按所抽试教时间提前1小时到面试地点抽签确定试教内容。
面试地点:
高中:云志中学
初中:黔西四中
小学:黔西一小
面试需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未参加面试的教师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㈡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方法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末尾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八、公示和调动
㈠公示
经笔试、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教师,确定为拟考调人员,由考调办在黔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黔西教育信息网站上向社会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考调的,取消考调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考调,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考调。
㈡调动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县人社局正式行文调入考调学校,考调教师到考调学校试用一学期后,由考调学校提供工作鉴定,工作鉴定不合格的,由县人社局行文调回乡镇与其原实名制学校条件相当的缺编学校。
考调人员到调入学校重新参加竞聘上岗,其工资待遇按照新聘任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执行。
九、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㈠纪律监督
考调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7-4241930(黔西县教育局人事股)
0857-4246135(黔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7-4235090(黔西县监察局)
0857-4245211(人社局纪检组)
0857-4243274(教育局纪检组)
㈡在考调各环节中,国家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㈢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属黔西县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考调过程中,由考调办发布的各项考调信息(如资格审查、减少或取消职位等内容)都将在黔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gzqxrlj.gov.cn)、黔西教育信息网站http://www.bjjy.gov.cn/eduman2/上公布,请乡镇教管中心和教师密切注意,公布的考调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㈣本次考调工作未尽事宜,由考调办另行通知。
黔西县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