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科技工程学校.嘉兴市高级技工学校2012年教师招聘
公 告
为不断完善选人用人机制,优化师资配置,不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嘉教人〔2011〕247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12年教师招聘信息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对象及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1)招聘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入学前户籍在嘉兴市(包括县〈市〉、区)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原户籍不在嘉兴市,列入国家“211工程”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校学习期间获得两次二等及以上校级年度奖学金的其它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2)资格条件:报考毕业生原则上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由所在学校出具师范类毕业生的证明)。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列入国家“211工程”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报考职业学校紧缺专业的毕业生,教师资格条件可以适当放宽,要求在聘用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
(3)学历要求:报考中学(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和中专等)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的,应具有与招聘专业要求相一致的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以上所指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包括2010年秋季毕业,现未就业并持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与《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的人员。
2.在职教师
(1)具有招聘学校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年龄一般控制在40周岁以下。
(2)中学教师(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和中专等)应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实习指导教师应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具有高级工及以上技术等级资格。
(3)对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获得省特级教师、市名师、市学科教学带头人等荣誉称号的人员,直接进入考核,经考核合格直接聘用。
(4)对夫妻两地分居的,以及特殊学校和职业学校紧缺专业招聘的教师,
其年龄、职称等条件可适当放宽。
3.社会人员
(1)原则上招聘职业学校急需并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专业课教师与实习指导教师两类。年龄一般控制在40周岁以下;
(2)报考人员应熟悉本学科教育教学所需的专业知识,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实践操作能力;
(3)报考专业课教师的人员,一般应具有招聘学校所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对于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专业特长的人员,可以放宽对教师资格的要求,但应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和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任职资格或取得相应的国家级执业资格证书或具有相应的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证书等。
(4)报考实习指导教师,应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和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工及以上技术等级资格。
二、招聘师资需求情况
师 资 需 求 信 息 | ||||
专业名称 |
毕业生 |
在职 调入 |
社会 招聘 |
基本条件 |
语文 |
1 |
硕士 | ||
语文 |
1 |
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 ||
数学及应用数学 |
1 |
本科及以上 | ||
数学 |
1 |
教育硕士或应用数学硕士 | ||
职业心理 |
1 |
心理学或应用心理专业本科及以上,具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 | ||
体育 |
1 |
本科 | ||
体育 |
1 |
硕士 | ||
体育 |
1 |
硕士,健美操教学 | ||
机电技术教育 |
1 |
机电技术教育、电气技术教育、电气工程及自动化、自动化专业本科及以上,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 ||
数控维修及检测技术实训指导教师 |
1 |
数控维修及检测技术教育、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专业专科及以上、并同时具备机械加工或数控加工高级工证书。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软件工程本科及以上,具有计算机安装调试与维修中级工及以上或软件工程师或网络工程师证书。 | ||
动画 |
1 |
动画、艺术设计、动漫专业本科及以上,具有动画绘制员或室内设计师等相关职业资格。 | ||
教育技术学 |
1 |
教育技术本科及以上,具有网络工程师或高级网络管理员或国家软考网络工程师等相关资格。 | ||
软件工程 |
1 |
软件工程、计算机软件专业硕士,具有计算机相关技能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 ||
旅游管理 |
1 |
旅游管理专业硕士或管理学与国际酒店管理双学士。 | ||
会计学 |
1 |
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具有助理(初级)会计师及以上职称和会计电算化中级证书,二年以上会计工作经历。 | ||
会计实训指导教师 |
1 |
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具有助理(初级)会计师及以上职称,具有二年以上会计工作经历。 | ||
职业教育 |
1 |
教育学硕士(课程与教学论专业或职业技术教育学专业)或心理学硕士(教育与发展心理学专业) | ||
电子信息工程 |
1 |
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专业本科及以上,具有维修电工高级工及以上技能证书 | ||
社会工作与管理 |
1 |
社会工作与管理、社会学、社会工作本科及以上 | ||
艺术设计 |
2 |
艺术设计、美术学本科及以上,具有ADOBE认证设计师资格 | ||
工业产品设计 |
1 |
工业产品设计、工业设计本科及以上,有大赛经历并全国获奖 |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1 |
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本科及以上 | ||
机械电子工程 |
1 |
机械电子工程专业本科及以上,具有高级工及以上技能证书 | ||
金融学 |
1 |
金融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具有高级工及以上技能证书 | ||
合计 |
15 |
6 |
5 |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面向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的招聘,其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师资交流服务中心负责。面向在职教师招聘的报名工作由各学校负责,资格审查由市教育局人事处负责。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到3:1的岗位,可以开考或取消招聘。
(一)考试和考核。
1.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形式为闭卷,笔试内容为与招聘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知识,注重能力测试。
参加笔试人员为报考各类学科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职教师是否进行笔试由招聘学校决定;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报考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的人员是否进行笔试,根据学科报名人数确定,对于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比达到1:5人以上的学科,必须进行笔试。
参加笔试以后进入面试的人选(不包括免笔试的在职教师),按招聘岗位数的1:3比例确定。对参加笔试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分别按照1:3比例,根据学科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
进入面试人员的名单由市师资交流服务中心在嘉兴教育网(教育人事栏目)公布。
(2)面试。教师招聘的面试工作(包括上课和职教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的实践操作能力测试),由市师资交流服务中心统一组织,按学校类别及学科专业等分别进行。面试专家一般由5—7人组成,面试专家由市师资交流服务中心在市教育局专家库中抽取。
面试主要是上课,上课成绩满分为100分。但对普通中学的技能课教师和职业学校的专业课教师及实习指导教师,除上课外,还应根据专业的不同要求,进行技能和实践操作能力测试,技能和实践操作能力测试的满分为100分。普通中学的技能课教师、职业学校的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的面试成绩=上课得分X2/3+技能、专业实践操作能力测试得分X1/3。
根据专家面试考核意见以及面试成绩(包括上课和技能、专业实践操作得分),由市师资交流服务中心按不超过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人员名单,进入考核人员的名单将在嘉兴教育网(教育人事栏目)公示。
2.考核。通过面试进入考核阶段的对象可以根据本人的面试得分和各学校的招聘岗位,持本人身份证、应聘材料和招聘学校要求提供的材料等,向招聘学校提出应聘报名(在职教师的应聘报名,只限于原报名学校)。
招聘学校应建立以校长为组长、有关专家组成的学校考核小组,对应聘人员采取以面谈和审查有关材料等方式的全面考核。考核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综合素质、专业知识水平(包括毕业生的学业情况)、教育教学能力及工作实绩等。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
综合成绩由面试得分和考核得分组成。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为:综合成绩=面试得分X70%+考核得分X30%。
招聘学校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对进入考核阶段的对象进行排序,并按1:1的比例提出参加体检人员的推荐名单(对专家考核后确定为不合格的人员不能列为推荐人员),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以后,将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和参加考核人员综合成绩等报市教育局人事处审核。
(二)体检
体检由学校按市教育局要求统一组织,体检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对不符合体检标准或因其它原因(包括学校招生计划变动或人员临时调整等因素出现的学科招聘计划的变动)出现的空缺,原则上不再另行组织招聘,补充人员先在进入考核人员中按综合评价排名顺序依次替补,不足的再在进入上课面试人员中按上课面试排名顺序依次替补,但专家考核已确定为不合格的人员不能作为替补人员。
(三)公示招聘结果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考核成绩和体检结果等确定的拟聘人选,由市师资交流服务中心在嘉兴教育网(教育人事栏目)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存在异议,经调查核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
公开招聘的教师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和聘用制,各学校应与招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委托市师资交流服务中心全部实行人事代理。其中毕业生和面向社会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它事项
(一)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简化招聘程序,直接进入考核。
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的重点引进人才。包括具有博士学位的人才、具有与岗位要求相一致的正高级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
2.由市政府统一组织的人才招聘会或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的紧缺专业人员招聘,其人员招聘办法与程序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定办理。
3.免费师范毕业生的招聘,按照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与浙江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浙教学[2010]147号)文件规定办理。
(二)时间安排
1.市属公办学校之间需要内部交流的人员,其申请流动和报名工作在2011年12月15日前结束,12月20日前招聘学校应完成考核和内部交流人员的材料上报工作。
在市属学校间内部交流的教师,应填写《嘉兴市师资交流登记表》,除流出学校校长签署同意调出意见外,还需到接收学校签署同意接收的意见,然后报人事处备案,具体手续在7月份办理完毕。
2.面向市直属公办学校以外的毕业生、在职教师和社会人员的招聘报名工作,在2011年12月23日前结束;笔试在2012年1月14日进行,面试考核工作在2012年3月下旬前结束。体检、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和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等工作在4月底前结束。具体报名和时间办法见附件一。
拟聘用的应届毕业生在报到时应提交相应的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就业报到证等原件进行复审,没有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3.市属学校以外在职教师的流动。考虑学校教师配备在时间上的特殊性,因此对要求流出市属学校的教师(包括聘用合同期满要求流动的人员),应按聘用合同有关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学校提出流动申请,经单位领导签署同意调出意见后报市教育局人事处备案。教师调动的具体手续在7月份办理完成。
(三)材料要求
1.应聘人员应提交的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2年的毕业生可出具毕业学校证明);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2年的毕业生可由毕业学校出具是师范类毕业生的证明);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入学前户籍本(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2012届毕业生提交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学习期间的成绩单;2010年秋季及以后毕业未就业的毕业生提交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6)本人学习工作简历、基本情况、教育教学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成绩介绍;
(7)照顾夫妻分居的,需提供结婚证、在嘉兴一方户口簿、工作单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符合随军条件的,需提供部队师(旅)以上单位政治部批准的随军批件;
(8)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报名人员经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嘉兴市属学校2012年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每人限报一种类型学校(指普通高中、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的一个学科。
浙江科技工程学校.嘉兴市高级技工学校
2011.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