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宝安区官田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教师公告(第二批)
因工作需要,我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临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思想品德端正,现实表现好,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学历条件:报考小学教师职位的,须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深圳市外户籍报考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中学教师职位的,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教师资格:报考高中教师职位的,须具有高中及以上等级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初中教师职位的,须具有初中及以上等级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小学教师职位的,须具有小学及以上等级的教师资格证书。
(五)年龄:按招聘职位表要求。
(六)身体健康:拟聘任人员的身体条件和健康状况应当与工作岗位相适应。
(七)符合报考职位所规定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招聘程序
(一)公布职位
序号 |
职位 |
新聘人数 |
所需资格条件 |
考生 户籍 | |||||
性别 |
最高年龄 |
学历 |
学位 |
职称 |
与职位要求有关的其它条件 | ||||
1 |
初中体育 |
1 |
不限 |
25 |
全日制本科 |
学士 |
不限 |
体育专业,身高1.80M以上,具有篮球、武术特长者优先。 |
不限 |
(二)接受报名和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职位,选择符合自身资格条件的职位,到我校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核。
1.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2)严格按照职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职位要求不符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
(3)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2、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 2014年8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官田学校初中部教学楼五楼会议室。
经审查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确定为进入考试人选,现场发放考试通知书。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不予考试。
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和资格审核时间内到达现场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3.应聘人员接受资格审核时须提供如下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1)身份证;
(2)户口本(深户需提供);
(3)学历学位证书;
(4)教师资格证;
(5)在我区公民办学校聘用的教师需提供最近的合同;
(6)职位条件所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复印),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在招考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3年应聘资格。正式备案时须提供学历验证证明。
(三)考试
考试时间、地点及形式,报名后见考试通知书
(四)公布成绩
考试结束后由各招聘单位公布各职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和成绩,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如职位出现空缺,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三、聘用
1.公示期结束,无针对拟聘用人员的有效投诉,我校将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已在我区公办或民办学校聘用的教师须合同期满或已解除聘用合同,方可聘用。
深圳市宝安区官田学校
201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