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安街道公办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教师公告
为了满足新安街道基础教育发展需要,按照区教育局有关精神与要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小学临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思想品德端正,现实表现好,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学历条件:深圳户籍须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他户籍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教师资格:具有小学及以上等级的教师资格证书。
(五)年龄条件:按招聘职位表要求。
(六)身体健康:拟聘任人员的身体条件和健康状况应与工作岗位相适应。
(七)符合报考职位所规定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学校公布的招聘职位(见附件),选择符合自身资格条件的职位,到各招聘学校报名并同时进行资格审核。
报名和资格审核由各招聘学校自行组织,街道派出相关人员进行监督。
(一)报名时间:8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各招聘学校教学处(新安湖小学:八区新安湖花园内;联系人,陈云华;电话,27788931。上合小学:宝城公园路341号;联系人,童志怀;电话,27968023。安乐小学:宝城翻身路334号;联系人,谢小洁;电话,27863352。)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职位。
2.严格按照职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职位要求不符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
3.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4.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本(深户需提供)。
(3)学历学位证书。
(4)教师资格证。
(5)在宝安区公民办学校聘用的教师需提供最近的合同。
(6)职位条件所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复印)。
(四)相关要求:
1.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名和资格审核时间内到达报名现场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时经审核符合职位条件的,确定为进入考试人选,现场发放考试通知书(样本见附件)。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不予考试。
3.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凡弄虚作假者,取消3年应聘资格。
三、考试
(一)考试时间:8月26日上午8:30至结束。
(二)考试地点:各招聘学校(同报名地点)。
(三)考试方式:招聘考试由街道统一组织,各招聘学校具体实施。考试分笔试、面试两种,是否需要笔试由各招聘学校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确定。
(四)考试程序:应聘人员于考试当天上午8:00到达考试现场,并按照招聘学校的统一要求参加考试。考试完毕,现场公布个人考试成绩并发给面试成绩回执(样本见附件)。
(五)考试组织及要求:招聘学校的各面试小组须由5名或5名以上评委组成。成绩统计应先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
四、成绩公布与公示
8月27日各招聘学校公布各职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及成绩,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聘用
(一)9月3日各招聘学校将拟录用名单报街道教办,9月3日街道将各校录用名单报区教育局审核,并办理聘用手续。
(二)面试成绩须在60分以上者,方可聘用。
(三)已在宝安区公、民办学校聘用的教师须合同期满或已解除合同,方可聘用。
(四)原在翻身实验学校小学部任教的教师,凭学校开具的在职证明,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新安街道教育办公室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件列表
附件:宝安区新安街道2014年公办学校招聘临聘教师职位总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