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中学附属小学招聘临聘教师公告(第二批)
为满足我校发展需要,根据“2014年宝安区公办中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教师公告(第二批)”要求,我校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教师(第二批),现将招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思想品德端正,现实表现好,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学历条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教师资格:具有小学及以上等级的教师资格证书。
(五)年龄:见招聘职位及条件要求。
(六)身体健康:拟聘任人员的身体条件和健康状况应当与工作岗位相适应。
(七)符合报考职位所规定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招聘办法
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
三、招聘职位及条件要求
招考职位 |
新聘人数 |
性别 |
最高年龄 |
学历 |
学位 |
职称 |
与职位要求有关的其它条件 |
考生户籍 |
语文 |
1 |
女 |
25 |
全日制本科 |
学士 |
不限 |
汉语言文学专业,具有英语六级证书,获过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团干部者优先 |
不限 |
体育 |
1 |
不限 |
35 |
全日制本科 |
不限 |
不限 |
无 |
不限 |
四、招聘程序
(一)接受报名
1.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2)严格按照职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职位要求不符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
(3)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2.时间:8月24日上午9:00-11:30
3.地点:宝安中学附属小学三楼教学处。
经审查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确定为进入考试人选,现场发放考试通知书。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不予考试。
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和资格审核时间内到达现场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4.应聘人员接受资格审核时须提供如下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1)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
(3)教师资格证;
(4)在我区公民办学校聘用的教师需提供最近的合同;
(5)职位条件所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6)个人简介
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复印),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在招考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3年应聘资格。正式备案时须提供学历验证证明。
5.报名联系方式:电话:13316923221,联系人:曾老师。
(二)考试
应聘人员凭考试通知书及身份证参加考试(二者缺一不可)。
1.时间:8月25日上午8:30至结束。
2.地点:(见考试通知书)。
3.程序:应聘人员于考试当天上午8:00前到考试现场候考室等候,并按顺序进行考试。考试完毕,现场公布个人考试成绩并发给回执。
4.要求:面试成绩须60分以上方可聘用。
(三)公布成绩
8月26日在宝中附小校园网公布各职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和成绩,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如职位出现空缺,由招聘单位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聘用
1.拟录名单于9月5日前报区教育局审核,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已在我区公办或民办学校聘用的教师须合同期满或已解除聘用合同,方可聘用。
宝安中学附属小学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