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聘2014-2015学年度合同管理教师的通告
经研究,决定招聘2014-2015学年度合同(含过渡合同,下同)管理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晋江市教育系统各单位。
二、招聘学科及名额
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
1.我市2014年6月在册合同教师。
2.参加我市2014年公办教师公开招聘考试落聘人员。
3.晋江籍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师范类毕业生,非晋江籍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师范类毕业生。
4. 职业教育专业课新聘对象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在册合同教师
1.年龄男在60周岁以下,女在55周岁以下。
2.专业对口。
3.具备相应学历。小学、幼儿园为大专学历,中学、职校为本科学历(原初中校在册合同教师续聘初中校可以放宽到大专)。
4.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二)其他人员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
2.专业对口。
3.具备相应学历:小学、幼儿园全日制大专及以上,中学、职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且具备学士学位。
4.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中学必须持有高中教师资格证;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以及今年公办教师公开招聘考试落聘人员中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允许在一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5.普通话水平达到相应岗位标准,其中语文学科要求为二级甲等(籍贯为晋江的师范类毕业生政治、历史、地理等三个学科应聘小学语文的,普通话等级放宽到二级乙等)。
6.体检合格(以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为依据)。
7.无违反计生规定、无刑事案件记录。
五、招聘办法
1. 应聘对象(含在册合同教师)填写《晋江市合同教师聘用审批表》一式两份(附件2)。
2.8月19日至8月20日,应聘对象到招聘单位应聘。在册合同教师到原单位应聘的,只需缴交审批表;在册合同教师到其他单位应聘的,还需到原单位取出个人档案缴交新单位;新聘过渡合同教师需提供审批表、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报到证、县级计生证明、镇级综治证明,籍贯为晋江的师范类毕业生政治、历史、地理专业报考小学语文以及籍贯为晋江的师范类毕业生物理、化学、生物专业报考小学数学的,还需提供户口薄。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8月20日至8月21日,各单位携带相关材料(复印件需经办人员签章)到市教育局人事科审核。
六、管理办法
1.以《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小学代课教师实行聘用合同管理工作意见(试行)的通知》(晋政文〔2007〕57号)为管理依据。
2.具备教师资格证的合同教师工资由市财政按每月2100元的标准拨付给用人单位,各单位视情况适当给予量化及绩效补贴。
七、其他事项
1.新聘过渡合同教师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请各单位拟聘用对象及时关注晋江教育信息网公告公示栏)。
2.各单位不得突破经审批公布的合同教师招聘总数。
3.合同教师招聘结束后,符合招聘条件尚未找到聘用单位的,于8月28日携带审批表到市教育局人事科登记,由市教育局发布求职信息,供用人单位参考。
晋江市教育局
201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