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学区幼儿教育事业发展,经研究,我学区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我学区公办幼儿园2014年计划招聘教师2名。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三)、身体健康,具有岗位所要求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为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方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体检、考察相结合的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为2014年8月21日至23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逾期不再办理。
2、报名地点:我学区城南中心小学。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供:①毕业证书、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者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②近期正面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
4、报名方式:集中报名。
5、资格审查:由我学区组织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弄虚作假或不合格,随时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的,采取面试方式招聘;报名人数多于招聘岗位数的,采取笔试方式招聘。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总分100分,科目为专业理论、专业知识两科:
(1)专业理论:主要内容包括学前卫生学、学前教育学和学前心理学理论及应用,不指定参考资料,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40%。
(2)专业知识:主要为部颁《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所确定的相关专业知识(幼儿发展知识、幼儿保育和教育知识、通识性知识)等,不指定参考资料,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60%。
2、面试
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通过面对面的交谈,了解考生是否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和幼儿,是否有奉献精神和爱心。条件允许时可考察考生的“弹(弹奏)、跳(舞蹈)、唱(唱歌)、说(讲故事)、写(简笔画)”五项或其中部分能力。评委3人,面试满分100分(注:具体评分细则和评分标准由我学区另定)。
考试时间为2014年8月26日上午9:00~11:00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按所报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
其中,采用笔试的,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两科折合后的总成绩),按所报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笔试成绩相同,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若专业知识成绩相同,以学历高者优先。再则以有从教经历者优先。
采用面试的,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按所报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
考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我学区公布考试成绩,公示拟入围人员名单。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
拟入围人员在我学区统一组织下,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到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人[2001]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
2、考察
体检结束后,我学区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3、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的体检和考察同上)一次。
五、待遇
1、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2、被确定聘用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任教幼儿园报到,逾期不报到或报到后不按时上岗,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工资待遇
每月工资1500元,购买五险(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
4、本次聘用的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应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5、人员管理
我学区负责对上岗人员实行日常管理和考核,对不能胜任的,予以辞退。
和县城南学区
2014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