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香河县公开招聘教师新的公告
因教育事业发展需要,2014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00名,具体为:一中招聘9人,其中语文2人、数学2人、物理1人、化学1人、生物2人、地理1人;农村初中招聘11人,其中语文2人,数学2人,英语2人,物理2人,化学2人,体育1人;农村小学招聘80人,其中语文15人,数学15人,英语15人,体育5人,音乐5人,美术5人,幼教20人。报名应聘人数少于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学科的招聘名额,并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对各学科招聘人数进行调剂。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岗位所需专业、条件,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及范围: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身心健康,仪态端庄;具备中小学或幼儿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2.一中教师文化科目考试成绩应为国民教育序列全日制二本及以上学历;幼儿教师为国民教育序列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后又取得大专学历,专业为学前教育或音乐、美术、舞蹈;小学教师为国民教育序列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初中教师为国民教育序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人员均应持有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3.年龄32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1月1以后出生)且具有河北省常住户口,其中一中教师面向全国且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4.必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无教师资格证但已取得资格考试合格证或考试成绩经教育部资格认定网站查询为合格且未过期的人员也可报名。
5.每人仅限报一个类别、一个专业。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对符合招聘条件者于规定时限内报名,逾期不予补报。本人必须亲自报名并填写报名表。凡属于弄虚作假报考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报名时间:2014年7月7日--7月20日
报名地点:香河县教育局人事股电话:8315026
提交材料: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5张;毕业生档案。
报名人员登陆香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站,网址为:http://60.10.19.139:8080,查看报名审查结果以及准考证领取、笔试、面试、体检等事项的通知,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因未及时登陆网站获取通知而造成延误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2.考试:考试程序分笔试和面试,面试分试讲和答辩两项,各项均采用百分制,总成绩核算办法为笔试成绩占30%,试讲成绩占50%,答辩成绩占20%。
鉴于体育、美术、音乐学科的特殊性,报考此岗位的人员不再组织笔试,但须加专项技能测试,分值比为:技能测试50%,试讲30%,答辩20%。
幼儿教师进行笔试和面试,面试须加专项技能测试。其总成绩核算办法为笔试成绩占30%,技能测试成绩占30%,试讲成绩占25%,答辩成绩占15%。
(1)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报考岗位专业知识,考试时间为2小时。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2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前在教育局抽签确定面试题目及顺序号。面试分组视具体报考岗位而定。面试按试讲、答辩及专项技能测试分步进行,组织评委分别打分。成绩合成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最后平均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并当场告知本人面试成绩。面试中考生均应听从评委所提出的各项要求,不允许考生在面试过程中介绍个人情况,否则成绩作废。考生允许携带课本及教案。
试讲主要考核课堂教学能力,以现行小学或幼儿教材为依据,试讲时间为15分钟。
答辩采取说课方式进行,重点考查应聘者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以及口头表达能力;考查知识水平和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等教育理论解决教学和学生管理中实际问题的能力;考查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能力;考查使用普通话提问、板书和讲解的技巧。说课内容选用相应学科教材。答辩时间为10分钟。
技能测试考核岗位专业技能水平。其中幼教、音乐、美术专业主要包括弹、唱、跳、画等内容,测试内容视报考岗位确定。所有测试项目均应按评委所提出的要求进行。技能测试主要包括:⑴命题作画:考生根据命题要求作画。绘画工具(铅笔、橡皮)考生自备,绘画纸统一准备。⑵即兴弹唱:考生根据评委提供的单旋律曲谱用钢琴即兴演奏,根据评委提供的曲谱视唱(弹、唱曲谱均为简谱)。⑶即兴舞蹈表演:考生根据评委提供的音乐旋律进行即兴舞蹈表演。⑷体育运动项目测试。技能测试时间为10-20分钟。
3.体检:按总成绩(笔试+面试)由高到低根据计划聘用人数择优进入体检。笔试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直接淘汰。如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低择优确定,再相同者组织复试。
体检标准按照《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不合格造成空缺的择优依次递补。
4.考核: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政审。考核不合格造成空缺的择优依次递补。
5.公示:对拟聘用教师由香河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
6.聘用:拟聘用教师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政府审批后纳入县财政编制,由教育局安排工作,对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为农村学校招聘的教师,定向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按人事管理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201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