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河市教育局关于公开招聘高中教师简章
一、招聘原则
1、“凡进必考”的原则;
2、“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专业对口、择优聘用的原则;
4、充实高中教学一线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上、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具有中学教师资格、应往届全日制一类本科以上师范类毕业生,具有研究生及硕士学位优先;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从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没有违法犯罪行为记录;
5、身体健康。
三、招聘计划
此次公开招聘拟招聘教师20名。具体岗位如下:
序号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岗位要求 |
备注 |
1 |
语文教师 |
3 |
汉语言文学及相关专业,中学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达到一级乙等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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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数学教师 |
3 |
数学及相关专业,中学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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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英语教师 |
1 |
英语专业,英语水平达到专业八级以上,中学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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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物理教师 |
3 |
物理学及相关专业,中学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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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化学教师 |
2 |
化学及相关专业,中学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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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地理教师 |
2 |
地理学及相关专业,中学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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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开招聘的程序和方法
此次公开招聘赴高等院校进行实地招聘。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试讲、身体检查、择优聘用等程序进行实施。
(一)组织报名
1、学校报名。
三河市教育局委托学校向毕业生发布招聘信息,对应聘人员进行报名登记工作,5月24日(本周五)下午16:00前将简历和信息登记表交至陕西师范大学就业中心处。
2、实地招聘。
三河市教育局、三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组成专业招聘工作组,拟定5月27日(与学校商谈待定)到学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再次进行现场初审确认,择优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二)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组对初审合格者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合格者需携带自荐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中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进行复审,复审合格人员进入笔试阶段。
(三)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笔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四)面试试讲
笔试合格者进入面试试讲阶段。由教育、人事等部门聘请相关专业人员组成评审小组进行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其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能力、知识掌握能力、职业态度等;试讲的题目由三河市教育局聘请专家确定,应聘者根据报考岗位在确定的题目中选择进行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专业素养和教师必备的教育教学能力。
面试试讲总时间为25分钟,其中:面试时间为5分钟,试讲时间为20分钟。面试试讲综合成绩由面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确定,面试试讲各为100分。
笔试、面试试讲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身体检查
1、按公开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以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试讲综合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在二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择优聘用
根据总成绩、体检情况择优聘用,并将公开招聘的合格人员在三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子显示屏和三河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七个工作日,对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报请市委、市政府批准,予以聘用。如本人不服从组织安排,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后待遇
1、对招聘合格的毕业生,一律实行聘用制,并实行一年见习期。
2、被聘用的毕业生其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均按国家和河北省规定的标准执行。
3、如本人不服从组织安排,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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