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县2014年公开选聘教师简章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精神,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有效缓解缺科教师问题,经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教师12名。根据《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承德县2014年公开选聘中学教师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聘岗位、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岗位
选聘岗位12个。具体选聘岗位、选聘人数、选聘条件等详情见《承德县2014年公开选聘中学教师岗位信息表》。
(二)选聘对象
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与所设岗位要求学科相同或相近。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根据《承德市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中的选聘岗位条件确定。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应届统招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本县服务在岗特岗教师;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三、选聘的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在县公开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本次选聘采取现场报名、面试、体检、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8月17日至2014年8月18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17:00)。
2、报名地点:承德县教育局(承德县新兴路)。
3、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报名,报名需携带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校或现工作单位等品德表现证明;近期正面一寸免冠照片4张。
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有伪造、涂改变造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定当手段骗取面试资格的,即取消应聘资格,并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14年8月20日。
2、面试地点:具体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考官:由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4、面试方法及内容:面试采取试讲形式分学科进行,时间不超过15分钟,分值100分,保留两位小数。试讲内容为高中现行人教版教材。
5、面试有关要求。考生于2014年8月19日下午2:30至5:00点在承德县教育局领取《面试通知单》。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抽签号,不得报姓名。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和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违反规定的,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6、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面试结束后,公布面试成绩,分岗位根据选聘计划和考生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生名单。按各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选聘资格。如果末位考生面试成绩出现并列,以全日制本科学校的层次(985学校、211学校、普通一本、二本、三本)由高到低、师范类毕业生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果以上项目均相同,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三)体检
2014年8月21日早7:00体检。组织参加体检人员到指定地点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和办法(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考生或主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其聘任资格,分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聘用对象。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县教育局组织进行考察,主要审核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资料。对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选聘人选在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hecd.lss.gov.cn/ecdomain/framework/cdrsjweb/index.jsp)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有举报违规违纪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考察不符合要求或公示期间被举报查实的考生以及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其选聘资格,将根据本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五)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县教育局填写《承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并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2、经审批后,拟聘用人员要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报到,教育局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为新聘人员办理就业、工资等相关手续。被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此次公开选聘的12名教师,需在本单位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后方可流动。
4、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人员,需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否则用人单位有权予以解聘。
四、信息发布和有关说明
1.在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hecd.lss.gov.cn/ecdomain/framework/cdrsjweb/index.jsp)上对外公布信息,在选聘过程中,本简章涉及的内容、时间等有可能发生变更,请考生随时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2.政策咨询电话:0314-3012568
3.监督电话:0314-3012345
4.在本次选聘过程中,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整个选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5.本简章由承德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承德县公开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四年八月一日
承德县公开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淑金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占民 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范希海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社局局长
成 员:韩永清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常久利 县编办主任
白慧菊 县教育局副局长
马春玲 县人社局副局长
张帅龙 县财政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王占民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