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锡林浩特市公开竞聘中小学校长工作的通知
为加快推进我市中小学校长管理规范化进程,建设高素质校长队伍,全面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校长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市委研究决定,开展公开竞聘中小学校长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严格考核、合同管理”的原则。
二、竞聘岗位、选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竞聘岗位:中学校长5名,蒙授小学校长3名,汉授小学校长10名。其中,1名中学校长岗位面向全盟竞聘。
(二)竞聘范围:
1、全市各中小学符合条件的现任校长、副校长,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工会主席(包括教师进修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育局、教研中心、教育督导室环节及以上干部;职教中心副主任、纪检书记。
2、全市符合资格条件的科级干部。
3、全盟符合资格条件的现任汉授中学校长或副校长。
(三)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良好,能正确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改革创新精神。
3、身心健康,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4、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5、具有团结协作精神,作风民主。
6、竞聘小学校长的应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高级或中学一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竞聘中学校长的应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学一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7、学校竞聘者,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0年及以上,并具有3年及以上管理经历;教育局、教研中心、督导室竞聘者,应具备3年及以上环节干部经历。
8、竞聘蒙授学校校长的应蒙汉兼备。
三、工作程序和聘任政策
(一)公开报名(2014年8月3日至2014年8月6日)
1、报名方式:竞聘人员填写《2014年锡林浩特市中小学校长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填写内容需经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市外竞聘人员,可登录锡林浩特市政务门户网站或锡林浩特市党建网下载专区(网址:www.xilinhaote.gov.cn或http://www.xlhtdj.gov.cn),下载并打印填写《2014年锡林浩特市中小学校长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2、报名材料:竞聘人员报名时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任职(聘任)文件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含jpg格式的电子版)。
3、报名地点:锡林浩特市教育局人教股,联系电话:8212556。
4、竞聘人员只能报一个职位。
(三)资格审查
1、初审。竞聘人员的资格初审工作,由竞聘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各单位要严格审核竞聘岗位人员的竞聘条件,对初审结果负责。
2、复审。市竞聘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竞聘资格条件要求,对竞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结束后向竞聘委员会汇报,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材料,可以用蒙文或者汉文答卷。笔试主要测试履行竞聘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学校管理知识和文字表达能力等。笔试满分为100分,时间120分钟。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笔试结束后,成绩对外公布。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演讲答辩
参加笔试人员全部参加演讲答辩环节。按蒙授小学、汉授小学、中学三类进行。演讲答辩成绩占总成绩的70%,竞聘人员用普通话演讲答辩,竞聘蒙授小学校长用蒙语演讲答辩。演讲答辩结束后,成绩对外公布。演讲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为了保证本次公开竞聘校长工作的客观、公正,笔试和演讲答辩环节的命题、评审等工作均由公开竞聘委员会指定委托方组织实施。笔试和演讲答辩成绩作为校长竞聘的重要依据之一。
(六)民主推荐
民主推荐工作由竞聘委员会组织实施。成立考察小组深入各单位和学校,按报考类别进行不定岗推荐。民主推荐采取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方式进行。
(七)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由竞聘委员会组织实施。竞聘委员会依据民主推荐、报考人员的笔试、演讲答辩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充分酝酿,按人岗适宜原则,竞聘岗位和考察人数1:3的比例分岗位类别确定考察对象,并向社会和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公布考察对象名单。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七)确定人选
考察工作结束后,由竞聘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拟聘人选。
(八)公示
对拟聘任人选进行公示。
(九)聘任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所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存在及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履行聘任手续。新聘任校长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学年。
(十)聘任政策
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校长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本届中小学校长聘期为4年(含试用期)。落聘校长待遇,按照锡林浩特市第十届委员会第67次常委会议的规定执行。
四、工作纪律与监督
(一)严格按照《2014年锡林浩特市中小学校长公开竞聘工作实施方案》开展竞聘工作。
(二)各有关单位密切配合、周密组织、严肃纪律,确保高质量、高效率的完成此项工作。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做到“条件公开、程序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三)对在竞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竞聘委员会成员和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泄漏竞聘各阶段导向性、结论性信息。
(五)在竞聘校长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竞聘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1)伪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书及履历的。
(2)诽谤、诬告其他竞聘人选的。
(3)拉拢、贿赂或威胁、恐吓招聘考核人员和教职工的。
(4)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竞聘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具体工作由竞聘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咨询电话:0479—8212556;
监督电话:0479—8240907。
附件:2014年锡林浩特市公开竞聘中小学校长报名登记表
锡林浩特市公开竞聘中小学校长
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