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实施方案
为满足我县教育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82名,其中高中42名,初中40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教育局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招聘计划范围内,通过笔试、试讲、体检、考察、聘用审批等程序,择优聘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含经我国驻外领事馆和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四、招聘的职位、专业及聘用计划
1.招聘高中教师42名,具体分配名额如下表:
学校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化学 |
生物 |
政治 |
历史 |
地理 |
信息技术 |
体育 |
音乐 |
美术 |
合计 |
洛宁一高 |
4 |
2 |
3 |
2 |
3 |
4 |
3 |
1 |
4 |
1 |
1 |
1 |
1 |
30 |
洛宁高中 |
|
2 |
|
1 |
|
2 |
2 |
3 |
1 |
|
篮球 1 |
|
|
12 |
2.招聘初中教师40名,具体分配名额如下表:
科目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生物 |
政治 |
历史 |
地理 |
信息技术 |
劳动技术 |
体育 |
音乐 |
美术 |
合计 |
思源实验学校 |
7 |
6 |
7 |
3 |
2 |
3 |
2 |
2 |
1 |
1 |
2 |
2 |
2 |
40 |
详见《招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五、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3.品德优良,能胜任教育教学及相应工作;
4.截止2014年8月31日,年龄在18-30周岁(1996年7月31日-198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研究生学历、已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三年的人员、“大学生村干部”和“三支一扶”毕业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7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教师资格认定条例》规定的身体条件;
6.服从组织分配。
(二)资格条件
1.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能胜任1-2科教育教学工作;
2.具有与报考职位层次、专业相应的教师资格(具有高层次教师资格的,可报考同专业低层次学段)。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 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 有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和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 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报考者按公布的职位和要求到报名点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1.报名时间: 2014年8月13日至8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30。
2.报名地点:洛宁县招待所(永宁宾馆)一楼大厅(兴宁中路33号)
3.提交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1)《洛宁县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表》(附件2);
(2)有效身份证;
(3)毕业证及国家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我国驻外领事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教师资格证书;
(5)就业报到证;
择业期内外省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需经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盖章,地址在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农业路交叉口。
择业期内未办理就业报到证者,须提供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空白就业协议书(全套);
(6)已就业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及在相应岗位上工作满三年证明(附件5);
(7)近期一寸免冠彩照4张;
(8)考务费30元。
4.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招录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5.报名结束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将及时公布报考人数。报名人数与聘用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4:1,其中,地理、生物、物理、政治专业报名人数与聘用计划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时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退还报考该职位人员已交考务费。
6.报名所需表册请从以下网站下载填报,网址为:洛阳人才网、洛宁人力资源网。
7.报名人员凭身份证和缴款收据于2014年8月18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