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张店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进入资格审查面试人员公告
根据《2014年张店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的要求,现将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人员范围
根据招聘计划和面试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附后)。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4年7月20日—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地点:张店区教师进修学校(张店区和平路9号)。
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缴费时间及方式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请于2014年7月22日上午10:00点前登陆张店教育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
四、提交材料及放置顺序
请将以下材料按原件在上复印件在下的顺序依次放好:
1.《张店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2.《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名);
3.身份证;
4.户口簿(只限幼师专业专科学历的人员);
5.学历证书;
6.学位证书;
7.报到证;
8.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验证打印);
9.教师资格证书;
10.国外及港澳台高校毕业生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须在2014年7月4日前取得)和成绩单(同时附正规翻译公司翻译的中文对照译文);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需经区招聘办公室在比对其所学主干课程与招聘专业国内主干课程是否基本一致后确认。
11.属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的证明。
五、其他事宜
1.资格审查一般应由本人到现场办理,确实因故不能前来的可委托他人按规定时间前来办理,责任由委托人自负。受委托人除须提交资格审查要求的相关材料外,还应提交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一份。
2.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提供材料不真实的或未按照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查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3.逾期不提供资格审查材料或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本次招聘。
4.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14年张店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规定执行。
201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