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的通知
2014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笔试已经结束,根据《2014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规定,现将2014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的对象
1.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员1: 3的比例,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
2.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名单。
3.对资格复审不合格及本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人员递补。
4.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名单详见桂林人事考试网上的公告。2014年7月24日10时后,报考人员可登陆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桂林人才网、桂林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4年7月28—31日,共4天,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2014年8月1日下午6:00前,各县区必须向市教育局上报所属中小学教师招聘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三、资格复审的组织实施及地点
桂林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对进入市属学校教师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名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县(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对进入本地学校教师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名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安排如下:
四、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提交材料
⒈在网上下载打印《2014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二份(贴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要求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一致);考生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的所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考生为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须主动向资格复审工作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⒉资格复审时,考生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其他必须的证明材料等等)必须齐全、完整、真实、有效,且复印件与原件相符。报考者的证件及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所必须的条件不相符的,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⒊2014年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在资格复审时提供不了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⒋暂未获得教师资格证的,在资格复审时需要提供由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已申报XX教师资格,并审核通过,证书正在办理中”的证明。
五、其他说明
1.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按《公告》和招聘岗位要求携带全部报名手续材料原件按时到现场验证复审,逾期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负责。
2.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现场向资格审查单位缴纳面试费每人50元,通过资格审查但不按规定缴费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得参加面试。
3.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本人因故不能到现场进行验证的,要说明理由,经资格复审单位同意后,可以书面委托代理。
4.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要写出放弃面试资格说明材料(本人签名、注明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材料可传真)。
5.各县区中小学教师招聘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的具体要求,由各县区人社局、教育局通过面试通知书通知考生。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桂林市教育局
201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