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东区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笔试考生须知
一、笔试时间:2014年7月13日上午9:30—11:30。
二、笔试地点:揭阳华侨高级中学(榕东新城,梅东大桥东侧约500米)。
三、考生应诚信自律,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场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场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四、凭准考证、身份证于考前20分钟到达考场进入试室,对号入座,参加考试。
五、除自带书写2B铅笔、黑色(蓝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等考试工具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试室。答卷前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如实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并用2B铅笔准确填涂考号项。姓名、准考证号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或填写错误的,考试成绩无效。
六、本次考试为闭卷考试,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试试室。试室内不得自行传递工具、用品等。
七、本次考试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所有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所选选项,要认真阅读答题卡注意事项,参考填涂样例,规范填涂,因不规范填涂影响正常扫描和分数记录,作答无效,考生自负责任。答题卡上不留下任何无关图文,否则答题卡无效。
八、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迟到15分钟以上不准参加考试,开考后90分钟方可交卷出场,中途交卷,须经监考老师同意,方可离开。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入试室,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由监考老师于考试结束后分类统一收集。
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留在课桌上,不得带走,否则取消考试成绩。要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试室,不准在试室逗留。
十、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不准将试卷或草稿纸带出试室。
十一、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温馨提示:考生可于2014年7月12日下午2:30后到揭阳华侨高级中学熟悉考场、试室(各考生带缴款收据于7月11日下午2:30到揭东区教育局领取准考证)
201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