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暂行)》(平办发[2011]59号)规定和用人单位工作需要,经汇报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为平凉市幼儿园和平凉市第二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确定招聘计划10名,其中:市幼儿园5名、市第二幼儿园5名;设置招聘岗位1个,为专技岗位。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平凉生源或具有平凉市户籍的应、往届未就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并符合下列要求:
⒈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⒉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⒊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学前教育、音乐、舞蹈专业;
⒋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⒌应聘人员年龄在26岁以下(1988年8月1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
三、组织报名
⒈时间地点。采取现场报名,8月2日至8月4日在市教育局人事科报名(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联系电话0933-8226663),根据公开招聘考试收费标准,应聘人员每人缴纳报名费150元。
⒉报名手续。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2吋彩色照片3张。并填写《平凉市市直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⒊资格审查。由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进行,应聘人员应对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 8月6日进行。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之比1:3,不足1:3时,由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降低开考比例或压缩招聘计划。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学前教育专业知识、教育法规政策、音乐、美术教学等知识和技能)。笔试前一天在原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⒉面试。面试采取专业能力测试方式,实行百分制。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时,由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降低面试比例或压缩招聘计划。面试及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
⒊成绩计算。应聘人员最终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即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公式为:最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人选,由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形成的岗位空缺,按应聘人员最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替补。
六、公示聘用
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最终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从合格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其聘用的相关情况,由市教育局确定市幼儿园和市第二幼儿园聘用人选,并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七、监督检查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正、透明,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纪检组进行全程监督(市人社局监督电话:0933-8238208;市教育局监督电话:0933-8226961)。
本公告由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933-8211433)。
平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