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2014年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录用教师招聘选岗办法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省编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关于做好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录用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鄂教人[2014]2号)、《湖北省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录用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公告》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新录用教师选岗工作,特制定本办法。现公告如下:
一、选岗对象
房县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录用教师拟聘用人员。
二、选岗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2、按同学段、同学科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由考生自主选择岗位。
三、选岗办法
1、在县纪委、监察局监督下,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具体组织实施。
2、2014年我县招聘岗位及职数以湖北教育考试网公布为准。
3、拟聘用人员于2014年7月13日下午三点在教育局三楼会议室按同学段、同学科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现场自主选岗,填写选岗表并签字确认。
4、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
5、选岗分初中、小学、教学点三个学段,同学段、同学科总成绩相同的以抽签为序进行选岗。
6、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选岗者,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聘用资格;出现的空岗按同学段、同学科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岗位由县教育局安排,不服从安排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7、在规定的时间选岗时迟到的考生,选岗次序将被排到本学段、本学科的最后,只能在同学段、同学科岗位选择后剩下的岗位中进行选择(选岗次序按同学段、同学科总成绩排名顺序)。
8、每位考生选岗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否则由县教育局安排岗位,不服从安排者作弃权处理。
四、注意事项
1、选岗人员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亲自参加选岗,不得委托他人选岗。
2、选岗人员必须事先熟悉、了解房县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岗位。
3、选岗时严禁拟聘用人员的家长或亲友等陪同选岗,严禁使用通讯工具,同时拟聘用人员不准离开选岗会场,否则取消选岗资格。
4、选岗结束后,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聘用手续。
房县教育局房县人社局
201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