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菏泽高级技工学校招聘教师简章
为加强我区技工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进我区技工教育事业发展,根据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招聘原则,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菏泽高级技工学校教师,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岗位计划
全区共招聘技工学校教师15名,分A、B两类岗位。
1.A类岗位:专业理论教师11名,其中语文专业2名、机械制造类专业4名(含定向招聘计划1名)、汽车运用与维修类专业1名、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1名、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1名、电子商务专业1名、机电一体化专业1名。
2.B类岗位:实习指导教师4名,其中数控车工专业1名、电气技术专业1名、网络工程专业1名、钳工专业1名。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3:1)的招聘岗位,相应核减计划,将核减的计划调整到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最高的同类岗位专业(语文专业除外),并公示。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技工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条件适应岗位的要求。
3、专业理论教师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7 月1日以后出生),实习指导教师年龄37周岁以下(1977年7 月 1日以后出生)。应届高校毕业生年龄不限。
4、专业理论教师须具有国家统招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其中语文教师还须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语文专业);实习指导教师须具有国家统招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含职业技术类院校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或毕业证书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验印的技工类院校具有相当专科学历的毕业生。
5、应聘者应为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的人员。
6、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菏泽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菏泽市招募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0年、2011年、2012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2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实行定向招聘。符合定向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如应聘非定向招聘岗位,不享受单独划线等定向招聘政策。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工作由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四、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 2014 年7月17日至 19日。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14年7月19日-20日
(工作时间为: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8:00)
网上缴费时间:2014年7月19日-20日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4年7月23日-24日
现场资格审核地点:菏泽市解放南街366号牡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服务大厅
报名网址:http://www.hzmdjy.com (菏泽牡丹就业网)
2、报名办法
应聘人员须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然后打印《牡丹区公开招聘高级技工学校教师报名审核表》一式二份。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核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填报信息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后,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加牡丹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3、现场资格审核办法
(1)须提交材料:网上填报打印的《牡丹区公开招聘高级技工学校教师报名审核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除需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大学生村官要出具招聘合同,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要出具团省委认定的有关材料。符合定向招聘岗位报名条件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参与定向招聘岗位的招聘)。
在企业工作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由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报考语文专业的人员还需提交高级中学语文教师资格证。
(2)现场资格审核的方法步骤:必须由应聘者本人在规定的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内携带所需提交材料到现场资格审核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并采集身份证、个人掌静脉信息,填写诚信承诺书。
4、网上缴费
通过现场资格审核和网上确认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按照网上报名系统提示用银联卡缴纳笔试考务费。应聘人员缴费后要立即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缴费情况(缴费成功考生的缴费状态标志是 “交费成功!报名完成!”)。如考生已完成网上银行缴费但从报名网站查询的缴费状态仍为“未缴费”的,考生应在7月21日18:00前及时与牡丹区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3966087)。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
笔试考务费收取参照公务员考务费收取标准每人每科40元。两科共8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现场确认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办理相关手续。确认时,应聘人员可凭家庭所在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家庭所在地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原省人事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免收笔试、面试、体检等其他相关费用。
五、资格审查
应聘者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六、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共100分,笔试成绩60分,面试成绩40分。考试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笔试命题、阅卷全权委托有资质的单位代理。面试试题委托有资质的专家命制,面试考官由外地有资质的专家组成。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应聘专业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考试时限120分钟,卷面分为100分。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分别划线确定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定向招聘人员按定向招聘计划分别单独划线),笔试成绩和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名单在现场资格审核地点进行公示,并同时公示面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
(1)面试主要从应聘人员的基本素养、仪态仪表、教学组织示范指导能力等方面综合评价,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
(2)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提交准考证、毕业证、二代身份证等证件,同时缴纳面试费70元。
(3)参加面试人员如不能按时到达面试地点,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3、全部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计算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2位小数),根据招聘计划和总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定向招聘人员根据定向招聘计划和总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并公示,同时通知体检相关事宜。
七、体检与考核
1、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由参加体检的人员承担。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程序。
2、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单位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进行考核,并对其档案、证件等材料进行审核。
凡有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违法犯罪行为、参与邪教组织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不予聘用。
体检、考核工作结束后,从考试、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因弃权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八、聘用方法及待遇
1、拟聘用人员须参加岗前培训。
2、按照菏泽市《关于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菏人[2007]39号),拟聘用人员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人社部门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区人社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纳入编制管理。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监督检查
在整个招聘工作过程中,将通过菏泽市牡丹区政府网站及其他媒体,及时将信息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牡丹区纪委、监察局全程对公开招聘工作监督检查。对在公开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应聘者,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牡丹区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本《简章》由牡丹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3966087 3966052 3966306
监督电话: 5928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