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焦作市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4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人〔2014〕48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4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凡户籍或工作单位在焦作市辖区内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教师法》规定及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均可按照规定条件参加2014年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
二、报名时间:全市统一报名时间为2014年7月7日—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三、报名地点: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到焦作市教育局报名(地址:焦作市丰收路中段2369号。市内可乘坐12、16、35路公交车龙源湖小区下车即到)。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到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焦作新区在山阳区报名)教育局指定地点报名。各县(市)区教育局联系电话见附件1。
四、报名方式:所有参加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人员,须由本人持报名材料到指定的报名地点现场报名。不得代报和接受集体报名。
五、人员类别及报名所持材料:
1、师范教育类专业人员: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学历成绩表或录取审批表,非本地户籍人员另需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
2、取得2013年“试点省(市)”全部单科成绩合格证明的人员: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全部单科成绩《合格证》(原件),非本地户籍人员另需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
3、取得2013年河南省理论考试合格证的人员: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理论考试合格证》(原件),非本地户籍人员另需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
4、取得“试点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非本地户籍人员另需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
5、非师范教育类专业人员及其他不在以上范围人员: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A4纸)、两张彩色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粘贴于身份证复印件正面空白处)、40元理论考试费。非本地户籍人员另需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
六、教育理论考试时间:拟定2014年10月中旬,具体时间网上另行通知。
七、教育理论综合考试内容:
1、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中学教育学、中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学生团队管理。
2、高级中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中学教育学、中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学生团队管理、教学方法导论。
3、小学教师资格:小学教育学、小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学生团队管理、教学方法导论。
4、幼儿园教师资格:学前教育概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方法导论。
(注: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方法导论、学生与团队管理概论四本教材为2014年新编,由河南大学出版社出版;学前教育概论由河南大学出版社出版;小学教育学、小学教育心理学由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中学教育学、中学教育心理学由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八、其他工作安排请关注本网站通知。
注:同一申请人当年只限申请一种教师资格,否则取消其申请资格。
联系电话:0391—2992831
附件1:焦作市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docx
附件2:焦作市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流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