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教育系统2012年定点选聘职业学校技能岗位专业教师简章
根据昆山职业学校发展需要,为更好的解决专业师资,推进职业学校专业建设,培养更多更好适应昆山经济发展需要的专业技术工人,经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2012年昆山市教育系统决定赴部分职业技术大学选聘职中专业教师12名。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志于从事教育事业。
2.符合教师职业必备的身体条件。
3.全日制应届研究生,专业对口,高级工及以上;或全日制应届本科,专业对口,技师。
4.学习成绩优良,须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符合事业单位聘用回避的有关规定。
二、选聘岗位
岗位需求:12人
专业分类:电气专业1人、车工实习指导3人、电气技术实习指导1人、维修电工实习指导1人、电子信息工程实习指导1人、汽车维修2人、机械1人、数控实习指导1人、信息显示与光电技术1人。
三、选聘程序
公开选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12月初
2.报名地点: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大学期间获奖证书、专业技能证、荣誉证书、奖学金证明等原件并交复印件。
4.按学科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5.报名者需本人到现场报名,不接收代报名。
6.如果报名表信息或提供材料有弄虚作假,将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及面试
1.资格审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及用人单位组成选聘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
2.面试:报名第二天开始面试。面试包括自我介绍和评委提问。
3.考试成绩与录用: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需求数1:1确定拟录用人员。面试结束后公布拟录用名单,拟录用者当场签订就业协议。
(三)录取须知
1.毕业时,录用人员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专业岗位所要求的职业能力证明(本科要求技师证、研究生要求高级工证)。经审档,如有一项未能提供,则取消录用资格。
2.录用人员还需在毕业时参加昆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体格检查。体格检查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四、录用人员管理
与招聘单位签约的人员经体检、审档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实行雇员制,期限为二年,雇员制期内签订劳动合同,交纳社会养老保险,工资和福利待遇参照事业单位编内人员核定,雇员制期满,考核合格,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可延长一年雇员期,期满考核仍未达到转聘条件的,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本简章由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57532164
监督电话:0512—57514790,57371237
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昆山市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昆山招聘专业教师需求岗位具体要求一览表
单位 学科 人数 岗位要求 报名要求
一中专 电气专业 1 技师、有教师资格证
参加过高级工考试者方可报名
一中专 车工实习指导 2
一中专 电气技术实习指导 1
一中专 维修电工实习指导 1
二中专 电子信息工程实习指导 1
二中专 车工实习指导 1
二中专 数控实习指导 1
昆山电大 汽车维修 2
花桥中学 (商务城中专) 机 械 1
昆山电大 信息显示与光电技术 1
招聘时间:
日期
时间 12月9日
(星期五) 12月10日 (星期六)
上午 9:00—9:30 昆山推介会 签 约
9:30—11:00 收材料
下午 1:00—4:00 面 试
晚上 确定签约人员
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