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岗位需要,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中小学骨干教师11名。
一、选聘岗位及名额
乌海市四中4人:语文1人、数学2人、英语1人;
海勃湾区光明路小学3人:语文2人、数学1人;
乌海市实验小学西校4人:语文3人、数学1人。
二、选聘范围
面向全自治区或其他省市公办中小学在编正式教师,海勃湾区在编在岗符合条件的教师。
三、选聘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中学高级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2.有5年以上教学工作经验及班主任工作经历,所带班级被评为市级先进集体或本人被评为市级优秀班主任。
3.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科研能力。近五年,1篇论著在省级正规教育刊物上发表和3篇论文获自治区级二等奖以上。公开发表在具有“CN”、“ISSN”刊号的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论著或教材必须是有“ISBN”书号的正式出版物。
4.面向其它盟市及省市选聘的中小学教师要获得省级教学能手或盟市级学科带头人和盟市级优秀教师荣誉称号;面向乌海市选聘的中小学教师要获得盟市级学科带头人以上(含盟市级)称号或盟市级教学能手和盟市级优秀教师称号。
5.年龄在45岁以下(1968年1月31日后出生的),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5日至2013年8月20日
2.报名地点:海勃湾区党政办公楼124房间
3.联系人:邢立涌
联系电话:0473—205972515771307081
4.报名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
报名需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荣誉证、班主任工作证明、论文论著书刊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蓝底照片3张,并填写《2013年海勃湾区公开选聘中小学骨干教师报名表》。
(三)考试
1.讲课(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按讲课成绩从高到低1:2的比例确定进入答辩人员。
2.答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答辩结束后,根据讲课、答辩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教师职业道德和诚信记录等情况。
(五)入围体检。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统一体检。
(六)公示。对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
五、待遇
(一)面向其它盟市或省市选聘的教师所聘任专业技术岗位不受单位岗位总量限制,按其取得的最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对应的岗位内部最高等级确定工资待遇。组织调动其配偶工作,解决子女就学问题,住房补贴10万元,分三年支付。
(二)面向乌海市选聘的骨干教师组织给予办理调动手续,所聘任专业技术岗位不受单位岗位总量限制,按其取得的最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对应的岗位内部最高等级确定工资待遇,并在已确定的薪级工资基础上高定三级。
(三)聘期为3年,期满考核合格可续聘,若考核不合格或因其它原因离开此岗位,取消其相应的待遇。
(四)市四中、光明路小学、实验西校教师,考录本次骨干教师的享受以上待遇,交流到其他学校任教。
报名详情请登陆海勃湾区政务网:http://www.haibowan.gov.cn,并下载《2013年海勃湾区公开选聘中小学骨干教师报名表》。
相关提示
(一)报名者对提供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取消其录用资格。
(二)报名者应当保持电话联系通畅,如因本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视为本人自动放弃。
(三)考试相关信息请随时查看海勃湾区政务网,不再另行通知。如因本人原因,不能正常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
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才招聘领导小组
二○一三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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