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肇庆高新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63名教师,详见肇庆高新网www.zqgx.gov.cn/、肇庆高新人才网www.job0758.com.cn/招聘公告及(广东省肇庆高新区201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非师类美术、音乐、体育、信息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具备教师资格)和在职教师。应届毕业生主要指2014年毕业,并于同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含2012年、2013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
在职教师须征得工作单位和当地教育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具备国民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和初级职称;年龄43周岁以下(1971年4月1日以后出生);特级教师、高级职称教师、获得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授予的名教师、学科带头人等荣誉的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高尚的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条件。
三、相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及要求
1、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4年7月1日至7月10日下午5时,逾期不接受报名。报考者直接点击肇庆高新人才网《广东省肇庆高新区201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右上角的“马上报名”,填写《广东省肇庆高新区201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后直接提交。其他资料如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单位及教育局同意报考证明(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本人大一寸同底彩色免冠近照1张贴准考证),在参加面试报到时到肇庆高新区教育局办公室递交接受审查。
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本次招聘中小学教师面试前须进行资格审核,报名时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我区中小学教师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报名结束后,《准考证》由肇庆高新区教育局在考试前一天报到时发给考生,考生可在报名结束后考试前登录肇庆高新人才网查阅。以后所有考试信息均在肇庆高新人才网发布。详情可咨询肇庆高新区教育局办公室。电话:0758—3103815或3649932。
(二)考试
本次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试教。
1、笔试。考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综合知识。
笔试时间:2014年7月16日上午:09:00—10:30 。
笔试最低入围分数线由肇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教育局按规定划定。
招聘特级教师、省市级以上名教师或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由市以上政府或教育部门颁发)、师范类大学应届研究生岗位可以免笔试并经择优后直接进入面试和试教。
2、面试和试教。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时间待定。面试人数按拟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在笔试合格的考生当中确定。如拟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实际参加考试且考试合格的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对象在面试前须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审查考生报名时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凡有关资料主要信息不实(含未按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的)影响资格复查结果的,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试教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知识和课堂教学能力。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占40%、面试占30%、试教占30%的比例(岗位6、11、12、14、18、26的面试和试教成绩各占50%)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
(三)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对考试总成绩60分以上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考察。
(四)聘用和待遇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肇庆高新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报批聘用。在职教师能否聘用到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视用人单位实际情况确定。
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和录用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提出意见,报肇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审定。
四、注意事项
1、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所有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2、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广东肇庆高新区教育局
201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