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实验高级中学选调教师公告
根据《铜陵市实验高级中学教师选调工作实施方案》(铜教[2014]57号),现将市实验中学首批选调教师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1、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学科均衡、教学实际需要的原则;
3、根据需要,逐步配齐的原则。
二、选调条件
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专业基础理论扎实,综合素质较高,同时还需符合下列条件(市二中、九中教师不受1、2款限制):
1、在现任教学校工作满6年,且经现任教学校同意;
2、男45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40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大学本科学历,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4、近三年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无违法违纪行为;
6、身体健康,能正常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7、省特级教师、省教坛新星经任教学校同意,直接提交选调领导小组研究,作为拟选调人选。
三、选调范围
1、市二中、九中现任高三、初三毕业班在编在岗的任课教师,其中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学科教师不受任教年级限制;
2、市直其他学校(不含二十中)在编在岗的任课教师。
四、选调岗位人数
学科岗位
岗位人数
语文、数学、英语
各4名
物理、化学、生物
各3名
历史、地理
各2名
政治、体育、音乐、美术、
信息技术、心理健康
各1名
市直其他学校在编在岗的任课教师,可参加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心理健康8个学科的选调,每个学科最多选调1人。
五、选调方式
教师选调采用综合考评方法进行,主要分笔试、面试、个人业绩和学校评价四个方面。
1、笔试(占总成绩30%)。考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师专业素养。考试时间100分钟,满分100分。
2、面试(占总成绩40%)。考试采取无生上课、专家提问答辩等方式进行,其中电子白板等现代教育技术的使用占10%。满分100分。
3、个人业绩(占总成绩20%)。教师个人任教以来获行政主管部门授予优秀教师、班主任、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市级教坛新星称号的,占个人业绩的45%;近五年以来教师本人参加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优质课、教学技能、教学设计、课件制作比赛获奖的,占个人业绩的50%;取得硕士研究生学位学历的,占个人业绩的5%;满分100分。
教师选调个人业绩奖励评分等级标准
个人业绩级别 |
分值 |
备 注 |
国家级 |
100 |
获奖情况以取得的最高等次计算,不重复累计。 |
省(部)级 |
90 | |
市级 |
80 | |
局级 |
70 |
4、学校评价(占总成绩10%)。现任教学校对该教师教育教学工作予以综合评价,满分100分,其中学科教学情况占学校评价的40%。
六、选聘程序
1、报名时间及要求
2014年7月3日至7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时须提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的原件和所有材料的复印件,近期免冠二寸照片2张。
参加选调考试的教师按照选调岗位条件要求,到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报名,其中市二中、九中教师在学校办公室报名,由学校统一送组织人事科。选调教师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并亲自手写进行诚信签名。
2、资格审查
实验中学教师选调工作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进行笔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仅针对选调教师所填报名表进行,其他材料将在面试考察和选调环节进行复查。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将随时取消其考试资格和选调资格。
3、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个程序。选调教师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7月10日下午3:00-5:30选调教师携带个人身份证到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7月11日进行笔试,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7月14日选调教师到组织人事科查询笔试成绩和排名。
4、面试
参加笔试的教师按选调岗位计划人数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情况,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查选调人员岗位专业能力、业务素质及潜能。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个程序。
面试的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5、公示与选调
按照规定在市教育局城域网站公示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期限为5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无异议或有反映但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办理人事调动手续。选调人员待遇按原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保留不变。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本次选调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和复习资料。
选调教师工作咨询电话:2832884、2825991
选调教师工作举报电话:2821761、2825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