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八中乌兰察布分校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
北京八中乌兰察布分校是由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主办,由北京西城区教委与乌兰察布市教育局合作兴办,隶属乌兰察布市教育局管理的一所全日制公办完全中学。2014年拟招聘教师50人,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公正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与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在职优秀教师和普通全日制高校应、往届毕业生。
三、招聘计划(共50名)
(一)公开招聘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以上毕业生35名。(见附件一)
(二)招聘在职优秀教师15名。(见附件二)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思想品德良好。
2、符合招聘要求的学历、资历、专业等相关要求。
3、具备履行招聘岗位规定的教育教学职责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二)具体条件
1、高校毕业生
(1)报考者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所报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①考入机关或事业单位,且已办理过招聘录用手续的人员;
②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③曾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劳动教养的;
④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⑤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⑥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2、在职优秀教师
(1)报考者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在乌兰察布市范围以外中学任教。
(2)应聘教师从事过6年以上高(初)中教学工作,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中级教师45周岁以下,高级教师50周岁以下。
(3)地市级以上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名教师或学科带头人优先录用。
(4)特级教师、名教师年龄可放宽3岁(男不超过53周岁,女不超过50周岁)。
五、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6月19日8:00—6月23日17:30
六、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在职优秀教师招聘办法和程序
1、报名办法
6月23日17:30前,符合条件的应聘教师,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普通话等级证、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个人简历、近期4寸全身彩色照片1张、报名登记表亲自或委托他人到报名点报名。
报名地点:市教育局人事科(集宁新区格根西街20号)
报名联系人:
马向平 电话:0474一8322320 手机:15924457788;
邢文彬 电话:0474一8322320 手机:13034742551;
祁利民 电话:0474一8322320 手机:15849412878。
2、资格审查
6月24日8:00—6月26日17:30,应聘教师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普通话等级证、信息技术培训合格证、获奖证书原件到乌兰察布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集宁新区格根西街20号)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
面试由北京八中乌兰察布分校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面试形式为说课。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办法和程序
1、报名办法
(1)应聘人员登陆乌兰察布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wmpta.com.cn),进入报名系统,填写详细信息,通过报名系统上传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文件为jpg格式,50kb以下)。
(2)报名者填报岗位后下载打印《报名表》,报考信息一经确认不得进行改动。
(3)报名收费
按乌财非税[2011]1289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地点:市教育局人事科,交费时间:6月24日-6月25日
联系人:马向平 电话:0474-8322320
手机:15924457788
2、资格审查
(1)网上资格初审:6月24日—6月25日,北京八中乌兰察布分校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人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内容:信息输入是否完整,电子照片是否标准),初审合格者方可打印《报名表》。初审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
(2)资格复审:笔试成绩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或应届毕业生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信息技术培训合格证、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市教育局人事科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为1:3。
(2)笔试内容为所报考学科的专业知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考生,笔试成绩加2.5分。笔试结果请考生登陆乌兰察布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查询。
(3)笔试时间:6月29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集宁师院附中旧校区(集宁区民建路73号)。
4、面试试讲(各学科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进入面试)
(1)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计算机、心理学等科目的面试形式为试讲。试讲内容从乌兰察布市现行高中相应学科教材中随机选择。试讲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音乐、体育、美术学科的面试形式分说课和专业素质测试。其中:说课占40%,专业素质测试占60%。
七、拟聘用人员的确定
(一)招聘在职优秀教师根据岗位计划和面试成绩择优确定。(二)招聘高校毕业生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
总成绩=笔试成绩×40% + 面试成绩×60%
八、考核
由北京八中乌兰察布分校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对拟聘用人员统一进行考核,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九、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执行,凡不符合教师健康标准的一律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职位缺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在职优秀教师统一办理调动手续。聘用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不报到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一经办理聘用手续后,5年内不能调动工作或参加其它机关事业单位的考录聘用。
十二、其它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规定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参加材料审核、考试、面试试讲、体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三)招聘工作全部过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按规定进行。
(四)招聘工作组人员在工作中要切实做到公平、公正,不徇私情,实行回避制度。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要本着对教育事业和应试人员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对在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面试、试讲、考核、体检、录用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十三、聘用人员有关待遇
聘用的优秀教师按所评职称聘任,高校毕业生按照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十四、该方案由北京八中乌兰察布分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北京八中乌兰察布分校招聘教师工作小组
201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