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大桥镇学前教育管理工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桥镇幼儿园园长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
具有嘉兴市户籍的幼儿园在职幼儿教师。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较强的组织、协调、指导及沟通能力;
2.熟悉国内学前教育领域发展特点和幼教管理工作及相关法律、法规。
3.诚实敬业、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责任心;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养。
(二)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75年11月28日以后出生)。
2.具有学前教育、幼师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且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3.其他要求:
具有幼儿园管理工作经验满3年。(工作时间计算至2011年11月28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材料:亲笔手写自荐书一份,全身免冠近照一张;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获奖证书、教龄及管理工作年限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以上所需证件均须提供原件与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11年12月5--6日上午8:30至下午4:00。
3.报名地点: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人民政府520办公室(材料恕不退还)。邮编:314007。
(二)测试:包括面试、试讲二个阶段。
1、面试为问答和技能测试。主要对应试者的业务能力与综合素质进行测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招聘人数1:3进入试讲。自动放弃者依次替补。
2.试讲为借班上课形式。借班上课时间为1教时。自动放弃者依次替补。
(三)体检
按面试(占40%)与试讲(占60%)综合评分后,总分不低于65分者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者再依次替补。体检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再依次替补。
(五)聘用
对经测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对象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手续办理聘用手续,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期限为1年。如在聘用期内发现应聘人员违反招聘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处理。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原有工作单位的拟聘用人员在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合同。
(六)待遇
聘用对象在聘用期间实行年薪制,视工作实绩,基础年薪不低于7万元,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
五、联系方式
大桥镇人民政府:广益路与夏霖路交叉口
联系电话:83017981 13758320710
联 系 人:倪志峰
附件:南湖区大桥镇招聘报名登记表
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人民政府
2011年11月28日